《本草新编》
书名:本草新编朝代:清作者:陈士铎时间:公元1644-1911年

[卷之二(商集)] 金钗石斛

    金钗石斛,味甘、微苦,性微寒,无毒。不可用竹斛、木斛,用之无功,石斛却惊定志, 益 精强阴,尤能健脚膝之力,善起痹病,降阴虚之火,大有殊功。今世吴下之医,颇喜用之, 而天下人尚不悉知其功用也。盖金钗石斛,生于粤闽岩洞之中 ,岩洞乃至阴之地,而粤闽又至阳之方也,秉阴阳之气以生,故寒不为寒,而又能降虚浮之 热。夫虚火相火也,相火宜补,而不宜泻。金钗石斛妙是寒药,而又有补性,且其性又下 行,而不上行。若相火则易升,而不易降者也,得石斛则降而不升矣。夏月之间,两足无力 者,服石斛则有力,岂非下降而兼补至阴之明验乎。故用黄柏知母泻相火者,何如用金钗 石斛之为当乎。盖黄柏、知母泻中无补,而金钗石斛补中有泻也。 或问金钗石斛降阴虚之火,乃泻阴之物也,何以能健脚膝之力,其中妙义,尚未畅发。 曰∶ 肾有补而无泻,何以金钗石斛泻肾,而反补肾,宜子之疑也。余上文虽已略言之,而今犹当 罄言之。夫肾中有水、火之分,水之不足,火之有余也;火之有余,水之不足也。是水火不 能两平者,久矣。脚膝之无力者,肾水之不足也。水不足则火觉有余,火有余则水又不足, 不能制火矣。不能制火,则火旺而熬干骨中之髓,欲其脚膝之有力也。必不得之数矣。金钗 石斛,本非益精强阴之药,乃降肾中命门虚火之药也,去火之有余,自然益水之不足,泻肾 中之虚火,自然添骨中之真水矣,故曰∶强阴而益精。此脚膝之所以健也。然则黄柏、知母 亦泻肾火之药,何以不能健脚膝?不知肾中之火,大寒则泻而不补,微寒则补而能泻。此金 钗石斛妙在微寒,以泻为补也。(〔批〕相火者,虚火也,虚火必补而后息。石斛之补肾, 岂 及熟地,然以轻虚之体,潜入于命门阴火之中,能引入命门之火,仍归于肾,舍石斛更无他 药可代。大寒之药,有泻而无补;微寒之药,有补而无泻,发前人所未发。) 或问子恶用黄柏、知母之泻火,何又称金钗石斛?不知金钗石斛,非知母、黄柏可比。 知母 、黄柏大寒,直入于至阴,使寒入于骨髓之中。金钗石斛不过微寒,虽入于至阴,使寒出于 骨髓之外,各有分别也。 或疑金钗石斛使寒出于骨髓,实发前人之未发,但无征难信耳。曰∶石斛微寒,自不伤 骨, 骨既不伤,则骨中之热自解,骨中热解,必散于外,此理之所必然,不必有征而后信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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