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草新编》
书名:本草新编朝代:清作者:陈士铎时间:公元1644-1911年

[卷之四(征集)] 山栀子

    山栀子,味苦,气寒,可升可降,阴中阳也,无毒。入于肝、肺,亦能入心。有佐使之 药, 诸经皆可入之。专泻肝中之火,其余泻火,必借他药引经而后泻之也。止心胁疼痛,泻上焦 火邪祛湿中之热,消五痹黄病,止霍乱转筋赤痢。用之吐则吐,用之利则利。可为臣佐之 药,而不可以为君。虽然山栀未尝不可为君也。当两胁大痛之时,心君拂乱之后,苟不用山 栀为君,则拂逆急迫,其变有不可言者矣,用山栀三五钱,附之以甘草白芥子白芍、苍 术、贯众之类,下喉而痛立止,乱即定,其神速之效,有不可思议者。然则山栀又似君臣佐 使而无不宜者,要在人善用之,而非可拘泥也。 或问山栀子能解六经郁火,子何以未言,岂谓其性寒不宜解郁乎?曰∶山栀子非解郁 之药 ,非因其性寒而略之也。夫郁病非火也,郁之久,斯生火矣。不用香附柴胡、白芍、川芎 之解郁,而遽投山栀子以泻火,则火不能散,而郁气更结矣。然则谓山栀子之解郁尚不可, 况谓解六经之郁火乎。独是山栀实泻火之药,安在郁中之火独不降之。然而止可谓是泻火, 而终不可谓是解郁也。 或问山栀子消火,消肝中之火也,何以各经之火俱能消之?曰∶山栀子,非尽能消各经 之火 也。人身之火,止肝中之火有长生之气,肝火不清,则诸火不息;肝火一平,则诸火无不平 矣。故泻肝火,即所以泻各经之火也。况又有引经之药,引入于各经之中,火安得而不平哉 ? 或问山栀子泻火,能泻膻中之火,膻中,相火也。既泻膻中之火,则肾中之相火无难泻 矣。 乃用山栀子泻膻中之火而不伤,泻肾中之火而不入,何也?曰∶山栀子入肝,泻肝火即泻肾 火也。夫肝为肾之子,子虚则母亦虚,子衰则母亦衰,泻肝 火即泻肾火,则山栀子乃肾之仇。见仇而肯纳仇乎,此肾之所以不受也。若膻中,乃肝之子 也,山栀子泻肝,则肝母之火必遁入于膻中之子矣。膻中惊肝母之受伤,火自不散升泄,母 衰而子亦衰,此膻中之所以无伤也。 或问山栀子每用于伤寒汤中,以之为吐药,仲景张公亦有秘义乎?曰∶栀子味苦而泻火, 伤 寒火旺上焦,用苦寒以泻火,则火性炎上,反击动其火势之腾天,不若因势而上越,随火之 气,一涌而出之为得。栀子性本可升,同瓜蒂散用之,则尤善于升,故下喉即吐,火出而邪 亦出。因其可吐而吐之也,仲景夫子岂好为吐哉。 或问栀子亦寒凉之药,子何以不辟之而称道之耶?嗟乎。余非尽恶寒凉也,恶错用寒凉 者耳 。医道寒热并用,攻补兼施,倘单喜用热而不喜用寒,只取用补而不用攻,亦一偏之医,何 足重哉。吾所尚者,宜用热,则附子肉桂而亟投;宜用寒,则黄柏知母而急救;宜用补 ,则人参、熟地而多加。宜用攻,则大黄石膏而无忌。庶几危者可以复安,死者可以重生 ,必如此,而医道始为中和之无弊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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