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例
一此书之成专。以辩注仲景
伤寒论也。然仲景论
伤寒实本
素问热病。仲景分
六经不出
灵枢经脉。故余摘取二篇中文
列之伤寒例前为第一卷。使后人尊仲景复知尊轩岐。况仲景当日既成伤寒论。亦自云述不敢云作则知仲景之论实宗
内经
之旨也。
一内经
热论篇。文
王太仆注之于先。
马玄台广之于后。然其中有未尽合理处。间以鄙意补之。
二
王叔和撰次仲景
方论书凡十卷。其中如伤寒例六经辩脉证
治法。及
阴阳易瘥后诸病。此实系仲景原文。悉为编入
所削者。如第一卷
脉法及第七卷以后汗吐下诸篇。以其为叔和所增入也。至于第二卷中如痉湿三证。第七卷前如
霍乱
一证。亦系仲景原文。而不编入者以其为
杂病也。
一仲景论为方书之祖。以内经中有论而无方也。叔和起而撰次之知尊仲景矣。但其于仲景论中插入己意。使学人不
知孰为仲景孰为叔和。以故后人诽议之云。叔和变乱仲景伤寒论。故其
脉经亦受高阳生所窃取。此其报也。然仲景书。
当三国时兵火之后残缺失次。若非叔和撰集。不能延至于后。复有
成无己为之注解也。今医勿但责叔和之过。而忘叔和
之功。
一叔和撰次六经篇。有
阳明少阳病列于
太阳篇者。有
太阳病列于阳明篇者。有
中寒病杂入太阳
阳明病中。及杂入三
阴热病中者。今皆悉为归正。凡
三阳病各归
三阳篇。其
三阴热病亦各自归其篇。惟中寒病则另作上中下三卷。辩其证为
真寒。使后学尽知伤寒中寒二证。判然庶无错误。
一伤寒
经络仲景书止分六经。不言手足。其实则合手经而皆病。愚故于首卷热论篇后。即图注
灵枢手
足阴阳六经。
其注以滑氏发挥为主。然亦间有错误处。复以鄙意较之。
一成无己
注解伤寒论。犹王太仆之注内经。所难者惟创始耳后之人于其。注之
可疑者虽多。所发明大半由其注而启
悟。至有忘其起予之功反责其解释之谬者。所以
王宇泰云成氏解释最为详明。虽其中时或自相矛盾。亦白璧微瑕固无损
于连城也。或曰。成氏注伤寒论不过随文顺释。但嫌其不辩叔和语。不分仲景书。正不知古人虚心着书。不敢轻易指责。
所以品愈高名愈着。如吾辈者。亦自厌其饶舌耳。
一成氏注仲景书已完。又自撰明理论。其解仲景
桂枝麻黄青龙等汤尤为明畅。第惜其所解者不过廿余方耳。其所未
发明者。愚即以原注中之意及采内台等书。大半以鄙意补之。
一驳
正伤寒论例近非一人。愚今较之亦从众也。但
仲景全书中。有
四时八节决病法。乃伤寒论一部纲领。近今之书。
悉皆脱略。惟准绳于论例中犹存正文。但当日成氏亦未及注。愚特细为解释。以见十二宫辰斗柄所指。时节
气候为之转
移。当其时倘病伤寒。医人宜随
时气立论则用药。始可十全。所以仲景亦云。此须洞解之也。
一伤寒论自成注以后。在昔明医如
李东垣。不过以治法略举其要。
朱丹溪亦仅以疑处摘问其目。未闻有以仲景原论
全解者。至明季有歙人
方中行着伤寒条辩八卷。乃成氏之后一人而已。我朝初有喻嘉言者。推展
方氏未发之旨。着尚论
篇五卷。是亦仲景之功臣也复有程子郊倩。即仿二书之意着后条辩六集。其中亦有可采之处。所可嫌者三家之书。皆倒
乱。仲景六经篇原文。彼虽各有其理要之六经,原次或当日叔和未尽改易其间仲景妙义焉。知不反由此新编而尽失邪。
况方书
治病。不过欲每条解明不致医药有误。而已非。若文公章句必欲承上起下也。孔子云爱礼存羊。凡六经原次余不
敢乱叔和之旧。
一仲景六经篇中或有前不得不附之后,后不得不附之前者。则曰。附例或已经附注过而原论中复及者。则曰重出例。
或原论中始及未经注过宜附之后者。则曰附后例。其他如
温病坏病及病。宜用刺另立治法。各分其篇于后者。又诸
汤方
宜附之后者。皆如上例也。六经篇中惟中寒病为
真阴证。不入上例。止以重圈记之。其真阴
寒证。宜用汤药。亦以重圈
记之。
一此书凡系仲景论成注有未妥者。间采方喻程及诸名家之说。不敢窃取其所着书及姓氏。必为标出。间附己意。则
曰。愚按及设为或问而余答也。
一此书既集仲景论后必附昔贤及后人方论悉属鄙意。逐条解明。然亦多方引证。不敢创为私说。务使论必中理。方
必切病愚切愿天下后世之人。但能读是书。虽遇伤寒
变证。极奇之病。然疗之有法。施之辄效。业医者可不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