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三 辩太阳病脉证并治法上] 桂枝麻黄各半汤方
(此方自原论中第十卷采附于此)
桂枝(一两十六铢去皮)
芍药生姜(切)
甘草(炙)
麻黄(各一两去节)
大枣(四枚擘)杏人(二十
四个汤浸去皮尖及双人者)
上七味。以水五升。先煮麻黄一二沸。去上沫。内诸药。煮取一升八合。去滓。
温服六合。
琥按上方。乃治
太阳病得之八九日。而病仍在
太阳。因作
如疟等状。内台方议云。如疟状者。乃先发表不尽。风
寒之邪。留滞于经。不能即出。故面反有热色。身必作痒。用麻黄桂枝之
复方减其剂。以取小汗。是总
风寒而两解之也。
或问
伤寒八九日如疟状。
发热恶寒。热多寒少。其人不呕。则是病患前已作呕过矣。方其呕时。焉知非
少阳柴胡证。
纵其人尚有太阳
头项强痛之候。焉知其不与少阳
合病邪。若然则吾子于何证辩之。予曰于
寒热时辩之。少阳之寒热。必
先寒而后热。或热已而复寒。方其寒之来也。必
手足厥冷。
面色青白。背上粟起。大作
战栗。及其热之来也。必
头面手
足
四肢胸背蒸蒸然无处非热。或微汗出。甚则欲揭去衣被。热来则寒往。热往则寒又来。此方是
少阳经病。今则于
发热
之时随则
恶寒。又热多于寒。其寒不甚。其人面上于恶寒时。反作赤热之色。故知其为太阳病无疑。
尚论篇以
寒热往来
作注。大谬之极。医人倘遇此证。于方药中宜权变取用。亦不可拘拘然但执一
麻桂各半汤以投之也。
(附后例)太阳病。初服
桂枝汤反烦不解者。先
刺风池
风府却与桂枝汤则愈(服桂枝汤。反增
烦热。此系
风邪甚。
而汤药之力不能以即解也。故宜另用
刺法。刺法与穴图俱见后第十四卷中。)
服桂枝汤。
大汗出。脉洪大者。与桂枝汤如前法。若形如疟。日再发者。汗出必解。宜
桂枝二麻黄一汤。(服桂枝汤
汗大出者。此
出汗不得其法。所以
中风之脉。本浮缓而反得洪大。可见病不除而
风热愈盛。必再与桂枝汤如前法服之。
温覆令一时许。遍身。微似
有汗。则病自瘥也。若其人病不瘥。其形如疟者。
大都是热多寒少之证。以其脉见洪大
故也。日再发者。
邪气浅而欲散之候。愚按此条。是
外寒束其风热。乃营卫俱伤之证。但风邪多而
寒气少耳。法当微发
其汗。汗出必解。故成注云。与桂枝二麻黄一汤。以
解散营卫之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