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六 辩阳明病脉证并治法] 小承气汤方
大黄(四两酒洗)浓朴(二两炙去皮)
枳实(三枚大者炙)
上三味。以水四升。煮取一升
二合。去滓。分温二服。初服汤当更衣。不尔者尽饮之。若更衣者。勿再服。
成注云。大
热结实者。与
大承气汤。小热微结者。与
小承气汤。以热不大甚。故于大承气汤。去
芒硝。又以结不
至坚。故少减浓朴枳实也。
王海藏云。大黄泄实。浓朴去痞。必痞实全者。可用。琥按浓朴。乃泄胀满之药。其去痞者。当是枳实一味也。
吴院判云。或问
承气汤。仲景有
大小调胃之名。何也。然
伤寒邪热。
传变入里。谓之入府。府者。聚也。盖邪热与
糟粕。蕴而为实也。实则
潮热谵语。
手足汗出者。此燥屎所为也。如人壮大热大实者。宜大承气汤下之。小热小实
者。与小承气汤下之。又热结不坚满者。减去浓朴枳实。加
甘草而
和缓之。故曰调胃承气也。若
病大而以小承气攻之。
则
邪气不伏。
病小而以大承气攻之。则过伤
正气。且不及。还可再攻。过则不能复救。可不谨哉。凡用攻法。必须妙算
料量合宜。则应手而效。若不料量。孟浪攻之。必至杀人。
武陵陈氏云。方名承气。殆即亢则害。承乃制之义乎。亢极反兼胜已之化。承者以下承上也。夫天地一理。万物一
气。故
寒极生热。
热极生寒。物穷则变。未有亢极而不变者。伤寒邪热入胃。
津液耗。
真阴虚。
阳胜阴病。所谓
阳盛阴
虚。汗之则死。下之则愈。急以苦寒胜热之剂。救将绝之阴。泻亢甚之阳。承气汤所以有挽回造化之功也。然不言承亢。
而言承气。何哉。夫
寒热流转。不过一气之变迁而已。用药制方。彼
气机之不可变者。力难矫之。亦第就气机之必变者。
而一承之耳。设其气有阳无阴。一亢而不可复。则为脉涩。直视
喘满者死。何则。以其气机已绝。更无可承之气也。由
是言之。圣人虽尽人工之妙。止合乎天运之常耳。不云。承气而云何。
阳明病潮热。
大便微硬者。可与大承气汤。不硬者。不可与之。若不大便六七日。恐有燥屎。欲知之法。少与小承
气汤。汤入腹中。转
失气者。此有燥屎。乃可攻之。若不转失气者。此但初头硬。后必溏。不可攻之。攻之。必胀满不
能食也。欲饮水者。与水则哕。其后
发热者。必大便复硬。而少也。以小承气汤和之。不转失气者。慎不可攻也。(此条
阳明病。以潮热失气。示人以可下之法也。阳明病潮热。虽属可攻。然亦必以大便之微硬不硬。以定大承气汤之与不与。
微硬者。犹言略硬也。若潮热不大便。已六七日。恐其腹中有燥屎。欲知之法。须少与小承气汤探之。汤入腹中。转失
气者。可攻。不转失气者。不可攻。转失气者。成注云转
气下失也。转失气。则知其人大便已硬。肠胃中燥。热亢甚。
故其气时转而下。俗谓之屁气是也。不转失气。则肠胃中虽有热而未至于燥。犹挟水湿此但初头硬。后必溏薄也。故虽
六七日不大便。不可以大承气汤攻之。攻之。则其人肠胃受伤。必至胀满
不能食也。欲饮水者。津液去。思欲得水以自
救也。与水则哕者。
胃虚不能消水。以故
气逆而作哕也。设其人于误攻之后。复发潮热。则虽有胀满不能食等证。不可
为虚。其大便。必当复硬。但溏者。既去则所留者。虽硬而甚少耳。止须复以小承气汤和之。足矣。和之者。以肠胃中
小热小实。用小承气汤下之。则
实热去而
胃气自和。然亦必转失气者。乃可攻之。若仍不失气。并小承气不可攻之。盖
慎之至也。)
夫实则谵语。虚则
郑声。郑声重语也。(重平声。此一节辩郑声谵语之不同。以为下文诸节谵语之纲领。谵语者自言
也。注已见前郑声者。语声转而重复。故仲景以重语作郑声注脚也。夫谵语与郑声。有
虚实之辩。成注
引经云。
邪气盛
则实。
精气夺则虚。谵语由邪气盛。而神识昏。郑声由
精气夺。而声不全。愚以神识昏。则妄。见妄闻其语诞妄。其声
高硕。而不以次。故谓之
实邪。实则
胃实。所以下文用大小承气。皆谵语证也。愚以声不全。则无妄。见妄闻之状。其
语倒乱。其声低微不正。故谓之虚。仲景恐人以谵语认作郑声。而以
实证作
虚证治。故其于郑声别无证治之条。可见伤
寒无虚证明矣。究竟郑声
一候。亦由邪实而正虚。不可认以为真虚也。后人有以郑声为虚证。无邪可攻。而以
温补法治
之者。大半皆死。可不审之。)
直视。谵语喘满者死。
下利者亦死。(此先言谵语之死证也。经云。
五脏六腑之气。皆上注于目。而
为之精。直视者。
邪干于藏精。不荣于目也。夫谵语非死证。加之直视。则危矣。更加喘满者。及下利者成注云。喘满为
气上脱。下利为
气下脱。是皆主死。为不治之证。)
发汗多。若重发汗者。亡其阳。谵语。脉短者死。脉自和者不死。(此系
太阳病转属
阳明谵语之证。本
太阳经得病时。
发汗多。转属阳明。重发其汗汗多
亡阳。汗本血之液。阳亡则阴亦亏。津血耗竭。胃中燥实而谵语。谵语者。脉当弦实。
或洪滑。为自和。自和者。言脉与病不相背也。是病虽甚。不死。若谵语脉短者。为邪热盛。正气衰。乃
阳证。见
阴脉
也。以故主死。或以阳亡为
脱阳。脱阳者。见鬼故谵语。拟欲以
四逆汤急回其阳。大诀之极。殊不知仲景云。亡阳者。
乃
亡津液之通称。津液亡。而反用附桂等辛热之剂。吾恐脉虽和。亦必至死。条辩云。此疑太阳篇错简。)
伤寒若吐。若下后不解。不大便五六日。上至十余日。
日晡所发潮热。不
恶寒。
独语如见鬼状。若剧者。发则不识
人。
循衣摸床。惕而不安微喘。直视脉弦者生。涩者死。微者但发热。谵语者。大承气汤主之。若一服利。止后服。(此
条举谵语之势重者而言。伤寒若吐若下后。津液亡而邪未尽去是为不解。邪热内结。不大便五六日。上至十余日。此为
可下之时。日晡所发潮热者。府实燥甚。故当其
经气王时。发潮热也。不恶寒者。
表证罢也。独语者。即谵语也。字释
云。病患自言为谵。则是独语如见鬼状。乃阳明府实而妄见妄闻。病剧。则
不识人。剧者甚也。成注云
热气甚大。昏冒
正气。故不识人。循衣摸床者。阳热偏胜而躁动于手也。惕而不安者。
胃热冲膈。心神为之不宁也。又胃热甚而气上逆。
则喘。今者喘虽微而直视。直视。则邪干藏矣。故其死生之机。须于脉候
决之。后条辩云。以
上见证。莫非
阳亢阴绝。
孤阳无根据而扰乱之象。弦涩皆阴脉。脉弦者为阴未绝。犹带长养。故可生。脉涩者为阴绝。已成涸竭。以故云。死。其
热邪微而未至于剧者。但发潮热谵语。宜以大承气汤。下胃中实热。通肠中
燥结。一服利。止后服者。盖大承气虽能抑
阳通阴。若利而再服。恐下多反亡其阴。必至危殆。可不禁之。)
阳明病其人
多汗以津液外出胃中燥。大便必硬。硬则谵语。小承气汤主之。若一服谵语止。更莫复服。(此条病并下
条。乃谵语宜用小承气汤之证。阳明病。指
胃家实而言。其人多汗者。乃
自汗出而多也。汗多。则津液外泄。胃亡津液。
则燥。肠与胃相通。胃中燥。则大便必硬。硬则热。邪不得下泄。阳明府实。因作谵语。
治法。止须与小承气汤。下其
实热。若一服。实热得下。胃中稍空。则谵语止。更莫复服者。以亡津液。不堪过下故也。或问芒硝能
润燥软坚。今者
胃中燥大便硬。何以
不用大承气汤。余答云。武陵陈氏云。大承气汤证。必如前条不大便五六日。或至十余日之久。渐
渐搏实。而后用之。今则汗多。燥硬而谵语。其机甚速。此亡津液之故。而非渐渐搏实虽坚而不大满。故止当用小承气
主之。且津液不足。非大承气所宜服药后。谵语虽止。即未大便。亦莫
尽剂。恐过伤
元气耳。斯言实得仲景之旨。)
阳明病谵语。发潮热。脉滑而疾者。小承气汤主之。因与承气汤一升。腹中转失气者。更服一升。若不转失气。勿
更与之。明日不大便。脉反微涩者。
里虚也。为难治。不可更与承气汤也。(阳明病至谵语发潮热。下证亦已审矣。本当
用大承气以攻之。只因脉滑而疾。滑者。往来流利。加之急疾。虽主有
宿食内热。然成注云。脉未沉实者为
里热。未实。
不可攻也。止须以小承气汤主之。然亦未敢多用。先与承气汤一升。视其失气与否。以为用药进退之法。设明日不大便。
前脉滑疾者。今反变而为微涩。乃正气内衰之诊。故曰里虚。此为难治。热邪虽盛。不可更与承气汤也。按后条辩云。
谵语潮热。脉反微涩。为里气大虚。并前此之脉滑疾。亦属虚阳泛上之假象。其言似是而非。愚以谵语潮热。脉滑疾者。
乃阳证见
阳脉。其人邪气盛。而正气未衰也。故云可与承气汤。脉反微涩者。是阳证见阴脉。其人邪气盛。正气衰。故
云不可更与承气汤也。不转失气。并不大便。非肠
中空虚而无物。乃
胃家正气既衰。虽得汤药内助。其恶浊之物。仍然
不能下泄。故云。难治。后之人。议用补虚
回阳之法。是与仲景初时用承气汤之意
相反。补亡论常器之云。可用黄人
参
建中汤。亦与证不合。大抵此条病。但云难治。其非不治之证明矣。如欲用药。还宜补泻兼施之剂。)
阳明病。谵语。有潮热。反不能食者。胃中必有燥屎五六枚也。若能食者。但硬。宜大承气汤下之。(与尔同自
此以下二条。乃谵语宜用大承气汤之证。谵语潮热。下证已具也。不能食。为肠胃皆实。故其屎既燥且硬。若能食为肠
实胃虚。故其屎但硬耳。俱宜大承气汤下之。
尚论篇云。同一谵语潮热。故同一治法。至于药剂之大小。必有分矣。愚
按补亡论。宜大承气汤下之句。在若能食者之前。盖能食既异。治法必不相同。仲景法。宜另以
调胃承气汤主之也。)
(附后例)阳明病。
下血谵语者。此为
热入血室。但
头汗出者。刺
期门。随其实而泻之。然汗出。则愈(此条系
刺法。正文与注并穴图。详见后第十四卷刺
热论中)
汗出谵语者。以其有燥屎在胃中。此为风也。须下者。
过经乃可下之。下之若早。语言必乱。以
表虚里实故也。下
之则愈。宜大承气汤。(此条系太阳阳明证。汗出者。本太阳经有
风邪也。然汗出既多。则胃中燥实。必至谵语。所以汗
出之时。谵语者。主有燥屎在胃中。夫燥屎非胃中之物。要之胃实而至谵语。则肠中之屎必燥。此为风胜。故至燥也。
须下之者。然亦必邪过太阳经。至八九日之时。成注云。无表证。乃可下之。若下之早。则
表邪乘虚。尽入于里。将向
之谵语者。至此必邪热更甚。而语言必乱。何也。以
经中之邪虽罢。而表因虚。在府之热愈结。而里则实故也。皆须下
之则愈宜大承气汤。盖过经可下者。固宜用是汤。下早里实者。亦宜用是汤也。尚论篇云。必再一大下。庶
大肠空。而
风邪得以并出。故
自愈。此是下早里实。宜再下之义。补亡论以末二句。移之过经乃可下之句下。误矣。)
伤寒四五日。脉沉而喘满。沉为在里。而反发其汗。津液越出。大便为难表虚里实。久则谵语。(此条亦系太阳阳明
证。本
太阳伤寒。至四五日。
表邪入里。已非发汗之时。兼之脉沉而喘满。此喘非
麻黄汤证之喘。乃胃府实热。胸膈满
而作喘。据脉沉而论。又为在里之证。医反发其汗致津液越出。越出者其出不顺。言津液由内而越于外也。津液既亡。
则胃中
干燥。大便必难表虚里实义。注已见前条中。惟里实。故久则谵语。病至谵语。则下证已急。虽不出方。此承上
文之意。亦宜用大承气汤主之。以表虚里实既同。故同一治法也。补亡论用调胃承气汤。殊出不解。或问大便为难。何
至用大承气。余答云。既久而至谵语之时。则大便不惟难。而且硬。仲景法。还宜用大承气汤。的当无疑。)
(附例)
二阳并病太阳证罢。但发潮热。手足汗出
大便难而谵语者。下之则愈。宜大承气汤(此条系
并病谵语
之证。二阳并病者。乃太阳阳明。二经相并而病也。经病无可下之理。今者。太阳证。罢。已无恶寒
头痛。在表之邪矣。
但发潮热。手足汗出。大便难而谵语。是为阳明入府之证。故云下之则愈亦宜用大承气汤也。)
阳明病下之。心中懊而烦。胃中有燥屎者。可攻。腹微满。初头硬。后必溏。不可攻之。若有燥屎者。宜大承气
汤(此条言阳明病下后。当再攻之证。阳明病既下之后。心中懊而烦。似为
虚烦。成注云。当与
栀子豉汤。若胃中有
燥屎者。宜攻而不宜涌也。何以知之。下节云绕脐痛云云。此为辩燥屎之法。如病患腹微满而不痛。乃初硬后溏。不可
攻之。若有燥屎可攻者。还宜用大承气汤也。或问阳明病既下之矣。何以胃中犹有燥屎。余答云。病患
痞满燥实证俱全。
本当用大承气。医人或止用小承气。为下之未尽。此即是上条证。)
病患不大便。五六日。绕脐痛。
烦躁。发作有时者此有燥屎。故使不大便也。(此节承上文而辩有燥屎之法。阳明病
下之后。若病患不大便。又五六日绕脐痛。绕脐痛者。邪已入
下脘。及肠中也。燥实。气不得通。则痛。烦躁者。邪热
内盛也。发作有时者。邪乘未申之时。阳明经气王。故当其时。则烦躁发作。此是有燥屎之征。故使不大便也。愚按仲
景用大承气汤证。必辩其有燥屎。则是前言潮热谵语。手足汗出转失气。其法可谓备矣。此条复云。绕脐痛。可见
证候
多端。医者所当通变而延医之也。)病患
烦热。汗出则解。又
如疟状。日晡所发热者。属阳明也。脉实者。宜下之。脉浮
虚者。宜发汗下之。与大承气汤。发汗宜
桂枝汤。(此条系太阳阳明证。病患烦热者。此太阳
经风邪犹未尽也。汗出者。
自汗出也。自汗出。则其热暂解。至明日又烦。故云。有如疟状。乃表证仍在也。日晡所发热者。热传阳明。邪已入府
而发潮热。乃
里证已具也。然亦当审其脉。如脉实者。里证已的。宜下之。故云与大承气汤。如脉虚浮者。为表证未解。
虽
日晡发热。不过是烦热而非潮热。其邪未全入府。犹在于经。故云宜桂枝汤以透发其汗俟。表证罢。
然后斟酌下药。
或问病如疟状。则脉实者。何以不用
大柴胡汤。余答云。上云。如疟状者。乃烦热时。得汗则解。有如疟。非云。寒热
如疟也。但脉虚浮者。宜发汗。愚以此必是太阳
阳明经证。仲景法。还宜用
桂枝加葛根汤方也。)
大下后。六七日。不大便。烦不解。
腹满痛者。此有燥屎也。所以然者。本有宿食故也。宜大承气汤。(此条乃大下
后。府实未尽。更当大下之证。不大便
烦满腹痛者。下证具也。因有下证。故大下之。今者。大下之后。又六七日。不
大便。烦仍不解。腹
中满而作痛者。此有燥屎也。夫既经大下。何以里实如是。所以然者。以其人本有宿食。故下之而
犹未尽也。成注云。与大承气汤以下除之。或问大下后。六七日不大便。此是下证否。余答云。大下之后。胃中虚。新
谷未入。虽六七日不大便。亦非下证。惟烦不解。腹满痛。此是有燥屎之征。故宜复与大承气汤。下除之也。)
病患
小便不利。大便乍难乍易。时有
微热。喘冒不能卧者。有燥屎也。宜大承气汤。(此条病。未经下而有燥屎。乃
医人不易识之证。成注云。
小便利。则大便硬此有燥屎。乃理之常。今者。病患小便不利。大便乍难乍易。何以知其有
燥屎邪。盖大实大满之证。则
前后便皆不通。大便为燥屎壅塞。其未坚结者。或有时而并出。故乍易。其极坚结者。终
着于大肠之中。故乍难。燥屎结积于下。
浊气攻冲于上。以故时有微热。微热者热伏于内。不得
发泄。此比潮热。则更
深矣。后条辩云。浊气乘于心肺。故既冒且喘。
不得卧者。胃家为
燥热所扰。即经云。
胃不和。则
卧不安也。凡此者。
皆是有燥屎之征。故云。宜大承气汤。陈亮斯云。此为识燥屎之变法。医人不可以不知也。)
太阳病若吐。若下。若发汗微烦。
小便数。大便因硬者。与小承气汤和之。愈(此条系太阳阳明证。太阳病既经汗
吐下。其邪为已减矣。所未解者内入于胃。胃府实热。必不大甚。故曰微烦。微烦者。大便未必能硬。其硬者。只因小
便数故也。此非大满大实之证。故云与小承气汤。和之则愈。愚按此条病。乃汗吐下不解。非误汗吐下之比。故成注止
云。损津液。而非亡津液也。大便因硬。乃大便略觉硬。非大便坚结而难出。成注以
脾约作解。大误之极。)
得病二三日。脉弱无太阳
柴胡证。烦躁
心下硬。至四五日。虽能食。以小承气汤。少少与。微和之。令小安。至六
日。与承气汤一升。若不大便六七日。小便少者。虽不能食。但初头硬。后必溏。未定成硬。攻之必溏。须小便利。屎
定硬。乃可攻之。宜大承气汤。(此条乃申言大小承气。不可多用。及骤用之。意得病二三日。不言伤寒与
中风者。乃风
寒之邪皆有。不须分辩之病也。脉弱者。谓无浮紧等在表之脉也。无太阳柴胡证。谓无
恶寒发热。或
往来寒热。在表及
半表半里之证也。烦躁。心下硬者。全是阳明府热邪实。至四五日。则
足阳明胃府实热者。下而传于
手阳明。当大肠之
府实热也。经云。肠实则胃虚。故能食。能食者。其人不痞不满。为下证未急。非阳明胃强。发狂能食比也。故云虽能
食。止须以小承气汤。少少与。微和之。因其人烦躁。必不大便。欲令其小安也。至六日。仍烦躁不安。而不大便者。
前用小承气汤。可加至一升。使得大便而止。此言小承气汤。不可多用之意。若不大便句。承上文烦躁心下硬而言。至
六七日不大便。为可下之时。但小便少。乃
小水不利。此系胃中之水谷不厘清。故不能食。非谵语潮热。有燥屎之不能
食也。故云。虽不能食。但初头硬。后必溏。未定成硬而攻之。并硬者。必化而为溏矣。须待小便利。屎定成硬。乃可
用大承气汤攻之。此言大承气。亦不可骤用之意。条辩云。太阳不言药。以有
桂枝麻黄之不同也。柴胡不言证。以专少
阳也。此等文。皆是互相发明之义。后条辩云。能食者。结在肠间而
胃火自盛。故烦躁。不能食者。胃弱不能布水。水
渍
胸中。以故脉弱。愚以心下硬此是二三日之见证。至四五日。六七日之时。其硬当更下矣。或问脉弱。则胃气亦弱。
何以用大承气。余答云。大承气汤中有芒硝。直走大肠。攻其硬屎。斯邪去而胃不伤。如未定成硬。而遽攻之。斯邪不
能去。徒
伤胃气耳。医人不可不知。)伤寒六七日。
目中不了了。睛不和。无
表里证。大便难身微热者。此为实也。急下
之宜大承气汤。(无表里证。里字当是传写错误。宜从删。此条系邪热侵藏。急当下之之证。伤寒至六七日。为邪气入里
之时。目中不了了。不
了了者。病患之目。视物不明了也。睛不和者。乃医者视病患之
睛光。或昏暗。或散乱。是为不
和。为阳明热邪亢盛。土来乘水。
肾水将绝。
瞳子不能照物故也。当其时已无表证。但大便难者。里实也。身微热者。
里热也。里实热盛。故于身外候之。亦微热。非在表发热也。此为里实。当下。兼之
目睛不和。此为里实热盛。当急下。
宜大承气汤。以泻土之郁。救水之涸。不可迟也。按此条系阳明
府病。条辩以阳明
经脉络目作解。大谬之极。)
阳明病发热。汗多者。急下之。宜大承气汤。(此条病。亦当急下。以救胃涸之证。邪热入府。里热盛而
蒸发于外。
故云发热汗多。成注云。热迫津液将竭。急与大承气汤。以下其府热。存其津液也。)
发汗不解。腹满痛者。急下之。宜大承气汤(此条病。乃正阳阳明。宜急下之证。发汗不解者。此发阳明经中之汗。
表证罢而邪不解也。不解。则邪热传入于府。府中大实。腹满而痛。成注云。传之迅者也。惟传之迅。故宜大承气汤急
下之。以通其在里之实热。)
腹满不减。减不足言。当下之。宜大承气汤(此承上条而申言之。
腹中满痛。急用大承气汤下之后。腹满不减。言
胀满之形。不因下之而减。成注云。邪气仍实也。减不足言者。言下之后。纵减一二分尚论篇云。不足以杀其势也。故
云。当复下之。宜大承气汤。)
阳明少阳合病必下利其脉不负者。顺也。负者失也。互
相克贼。名为负也。脉滑而数者。有宿食也。当下之。宜大
承气汤。(此条系
合病。然亦必俟
少阳之邪。总归阳明。故为当下之证。条辩云。阳明属土其主水谷。少阳属木。其主风。
风主
飧泄。以故
二阳合病。必至下利也。
阳明脉大。
少阳脉弦。其脉不负者。谓阳明
大脉。与少阳
弦脉相敌。乃为顺候
也。若少阳脉胜而弦。阳明脉负而不大。乃阳明之正气。失而其候不顺也。木为土之贼。土受木克。其名为负。此下利
不治之证也。若其脉滑而数者。滑主食数主热。乃有宿食也。此为少阳之邪。尽归阳明之府。而成府实证。成注云。与
大承气汤以下除之。以上十三条证。即从本篇之后移附于此)
下利谵语者。有燥屎也。宜小承气汤。(此条自
厥阴篇移附于此。下利者。肠胃之疾也。若谵语则胃家实。与厥阴无
与。主肠中有燥屎。不得下也。治宜小承气汤者。此半利半结。止须缓以攻之也。或问既下利矣。则热气得以下泄。何
由而致谵语有燥屎也。余答云。此系阳明府实。大热之证。胃中糟粕。为热邪所壅。留着于内。其未成硬者。或时得下
其已成硬者。终不得出。则此燥屎者。为下利之根也。燥屎不得出。则邪热上乘于心。以故谵语。要之此证。须以手按
脐腹。当必坚痛。此为有燥屎之征。)
三阳合病。腹满。
身重。难以转侧。
口不仁而
面垢。谵语。
遗尿。发汗则谵语。下之。则
额上生汗
手足逆冷。若自
汗出者。
白虎汤主之。(此条虽系合病。
实则阳明经与府
气分热极之证。三阳合病者阳证多热。病
合三阳。其热甚矣。热
甚。则肢体倦怠而
神昏。以故身重。难以转侧。口不仁而谵语。
不仁者。不正也。条辩云。饮食不利。便无口之
知觉也。
凡此者。皆是阳明
主证。经云。
少阳病甚。则面微尘。垢亦尘也。面垢者。少阳热而青黯之色不泽也。遗尿者。太阳热
而
膀胱之府不约也。成注云。三者以阳明证多。故出阳明篇中。三阳合病为表里有邪。医因身重而误发其汗。则邪并阳
明胃中燥热。故谵语益甚。复因谵语而
误下之。则肠胃之阴受伤。阳无根据而上越。故额上生汗。手足逆冷者。胃虚热极
而见厥。乃热深厥亦深也。若不因发汗。而自汗出者。成注虽云。
三阳热甚。终是阳明
气分燥热。以故
肌肉之间。自汗
时出也。成注复云。与白虎汤以解
内外之热。此是合经与府俱治之义。或问白虎汤何以能解三阳之热。余答云。病至自
汗出。则太少之邪。总归阳明矣。安得不从阳明而专治之。或又问云。既从阳明而治之。何以下之而不愈。余又答云。
腹满谵语。似乎可下。要之阳明胃府气分燥热亢极者。亦致谵语。其腹满者
气滞也。身重者。气困也。口不仁者。气不
和也。面垢者。气不舒也。遗屎者。气不摄也。自汗出者。气不敛也。凡此者。皆气分燥热所致也。气燥热而反用大小
承气等血药以攻之。故见头汗手足冷等
变证也。白虎汤能
清阳明气分热。滋肠胃中之燥。故为上证必用之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