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十一] 辩阴阳易瘥后劳复病脉证并治法
此系仲景原文琥按仲景论。叔和所增入者。
王安道云。乃第一卷辩脉
平脉法。又第七八
九卷汗吐下诸篇而已。至
若
六经篇以前。则有痉湿三证。六经篇以后。则有
霍乱一证。此亦仲景原文。非叔和所能赞辞。愚今不为辩注者。盖
以上四证。本非
伤寒。仲景当日偶
比类言之也。然其实。则各有不同。有如
痉证。当见
头摇。
口噤。背反张。湿证。则
皆
小便不利。
大便反快。证。
大都口开。
前板齿燥霍乱。亦必挥霍撩乱。呕利齐作。此其与伤寒不同处。所以喻嘉言
着
尚论篇以四证为
杂病。而不列之伤寒中也。其他如
阴阳易。瘥后等证。此即伤寒病之未愈者。故特辩注之如下。
伤寒阴阳易之为病。其人身
体重。
少气。
少腹里急。或引
阴中拘挛。热上冲胸。
头重不欲举。眼中生花。膝胫
拘急
者。烧散主之。(此言瘥后诸病。而先以阴阳易冠其首也。阴阳易之为病。成注言之已明。易者。以无病患清正之气。
与病后人
交合。换得
浊邪之气。故曰易也。身体重少气者。我之
正气脱也。少腹里急云云者。我受彼之
邪气上逆也。后
条辩云。
三焦相混。一皆
秽浊之邪。布塞于
经络之中。故见以上诸证。用烧散者。以
导引其浊邪之气。男女各由溺而
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