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例
一
伤寒论有二本。一为宋本。系宋治平中
高保衡等校定。一为金
成无己注解本。而
金匮玉函经。亦是伤
寒论之别本。同体而异名者。盖从唐以前传之。大抵与千金翼所援同。(外台。
柴胡加
芒硝汤方后。引
玉函经。
方与今本符。)
脉经外台秘要所引。互有少异同。
方有执以降诸家注本。尽原成本。(案成本。今收医统正脉
中。而又有汪济川
王执中张遂辰等校本。余家所藏。独为元版。盖系聊摄之旧本。)而又有小小异同者。盖各
家以意所改。非敢有别本而订之。
方氏所谓蜀本。程氏所谓古本。未知何代所刊。特
可疑耳。今行宋板。明赵
开美所翻雕。虽非原本。文本
端正。不失治平之旧格。(成氏注本。又有少异。唯明理论所载。或有与宋本文
同者。又案
李时珍本草纲目。
人参柴胡。惟
张仲景伤寒论。作人茈胡。今世未见此本。唯成注释音。载音
参。茈音柴。的知古本如此。)今原文一遵宋版。而诸本异同。尽注各条下。以备参考。
一书名辑义。每条必钻研诸家注解。虚心夷考。衡别是非。采辑其最允当于本文者。或一条止一二家。
或一条兼众说。大抵以文义
相须为先后。不敢拘注家之世次。删冗语节要义。不致彼此迭见。眩惑心眼。要使
文义较着。旨趣融贯而已。但其中脱文误字。其义难领会者。则姑举数说。不敢判其然否。以俟来哲。所辑入
诸家。一仿金坛王氏之义例。〔成〕者。无己也。(
伤寒论注解)〔赵〕者。嗣真也。〔宸〕者。沈亮宸也。(以
上二家。系
仲景全书中所引。)〔兼〕者。张兼善也。(系准绳所引。)〔王〕者。宇泰也。(
伤寒准绳)〔方〕
者。有执也。(
伤寒条辨)〔喻〕者。昌也。(伤寒
尚论篇)〔徐〕者。彬也。(伤寒原方发明)〔程〕者。应旄也。
(伤寒后条辨)〔钱〕者。潢也。(
伤寒溯源集)〔柯〕者。琴也。(伤寒论注)〔周〕者。扬俊也。(伤寒三注)
〔张〕者。璐也。(伤寒缵论)〔志〕者。
张志聪也。(
伤寒论集注)〔印〕者。伤寒宗印也。(张志聪着)〔锡〕
者。张锡驹也。(伤寒直解)〔魏〕者。荔彤也。(
伤寒论本义)〔三〕者。王
三阳也。(伤寒纲目)〔汪〕者。
琥也。(伤寒辨注)〔闵〕者。芝庆也。(伤寒阐要编)〔林〕者。澜也。〔沈〕者。明宗也。〔郑〕者。重光也。
〔知〕者。程知也。〔驹〕者。
吴人驹也。(以上六家。系金鉴所引。)〔鉴〕者。乾隆御纂
医宗金鉴也。〔吴〕
者。仪洛也。(
伤寒分经)〔舒〕者。诏也。(
再重订伤寒论集注)此余不专疏释。而别立论。以阐发
本经之义
者。作注外之注。附各条后。其姓氏书目。以涉繁琐。今不揭示于此。
一注家有为新奇之说者。遽见之则似可根据。然其实大眩惑后人。如是者。则略加辨驳。亦注于各条之后。
一古今方书。用仲景方立
医案。及
为之加减者。足以启发运用之机。故随所见。而附各方后。
一文本训释。非医家可深研。然KTKT温温剂颈擗地之类。不究其义。于临证施理之际。不无疑滞。故
细
检查考。多方引、证。亦附条末。非敢骛博也。
一论中误文脱字。不敢妄加删改。并注各条后。本汉儒尊经之遗意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