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寒补例》
书名:伤寒补例朝代:清作者:周学海时间:公元1644-1911年

[卷下] 伤寒论读法十四条

    伤寒。非奇病也。伤寒论。非奇书也。仲景据其所见。笔之于书。非既有此书。而天下之人。根据书而病也。其 三阴三阳。转变之处。前人往往词涉硬派。一似暗有鬼物。指使邪气。如何传法。并不得如何传法。读者。须消去 此等臆见。每读一段。即设一病者于此。以揣其病机治法。而后借证于书。不得专在文本上安排。 第一须辨伤寒为何等病。此本四时皆有之病也。但三时多有挟温挟湿挟燥挟风之异。其气不专于寒。其肤腠疏 松。初伤即兼二三经。再传六经已遍。惟冬时腠理固密。寒邪必先伤皮肤。以渐深入。故谓三时伤寒。治法不同。 则可。谓三时无伤寒则不可。仲景是专论冬时伤寒。惟即病于冬。与迟病于春。中多相间错出。未曾分析其迟病于 春者。亦系专指寒病。未及化热者。与内经冬伤于寒。春必病温之旨不同。 第二须辨论中寒热二字。为何等气。寒者。天地之邪气也。热者。人身之正气也。为寒邪所束。不得宣发。郁 结而成与寒邪是两气。非寒能化热也。与温热病。伤于天地之热邪者不同。寒邪既散。即当阳气伸而热解。其有不 解者。正气久困。经脉凝滞。不能自运。抑或误治使然。 第三须将传字看得活。非邪气有脚。能自国中转变。步伐止齐也。病证变见何象。即为邪伤何经。如少阳主行 津液。津液灼干。即少阳证。阳明主运渣滓。渣滓燥结。即阳明证。读者须思何以头痛呕吐晕眩胁胀。何以大便秘 结潮热自汗。不得浑之曰。邪入少阳故尔也。邪入阳明故尔也。当在气化上推求。不得专在部位上拘泥。 第四须辨初伤。有三阳。有两感。有直中太阳行身之后。而主表。其时阳明少阳。决无不伤。内经曰。中于 项则下太阳。中于面则下阳明。中于颊则下少阳。中于阳则溜于经。中于阴则溜于腑。即仲景所叙太阳中风。鼻鸣 干呕。岂专太阳。但邪在大表。治法。不外麻桂葛根。故不必多立名色。两感直中。皆因其人阳气之虚。或邪气之 猛也。太阳少阴。阳明太阴。皆有两感。少阳厥阴。两感殊少。直中亦然。少厥两感。即阳气蔑矣。直中与两感不 同者。两感是一阴一阳同病。其邪相等。直中是邪甚于阴也。其阳一断无不伤。但阴分之病。较两感为急。 第五须识伤营伤卫。不能判然两途。仲景风则伤卫。寒则伤营。只略叙于麻黄证中。不过分析风寒所伤之偏重 如此。其意侧重在寒。是串说。非平说。况夫中风脉缓自汗。汗即营也。营液外泄。桂枝汤是充助营气之剂。伤寒 脉紧无汗。是卫气为寒所拘。麻黄轻迅。是过营透卫以开表。其力正注于卫。何得谓风伤卫不伤营。寒伤营不伤卫。 更何得以此劈分两大纲。○按冬月腠理闭密。寒邪以渐而深。初伤皮肤。只在气分。此时发之。不必得汗。其邪自 散。次伤肌肉。乃在津液。邪与汗俱。汗出邪退。次伤经脉。乃入血分。既入经脉。则或窜筋骨。或溃三焦而据脏 腑。亦有已及筋骨。而仍未入经脉之中者。故三阴亦有表证可汗也。既入经脉。必连脏腑。非可专恃汗法矣。其未 入经脉时。所称太阳病阳明病少阳病、及三阴病者。只是三阳三阴之部。非经也。 第六须辨寒热传化之机。初伤固总是寒。日久有寒邪内陷者。是其人本内寒也。有寒去热不解者。是其人阴不 足也。寒邪内陷必下利。即所谓阴传太阴也。其实即阳明之下陷耳。继即少阳之气陷。继即少阴之气陷。至厥阴肝 气亦陷。无复生机矣。始终总不离乎下利。若利早止于厥阴未陷之前。即不得死。止于厥阴已陷之后。息高时冒。 阴气竭矣。热气不解必秘结。必自汗。即所谓阳传阳明也。此时太阴之津液。必已亏矣。治之失法。而少阴之精又 亏。厥阴之血又亏。始终总不离乎秘结。非邪至阳明。即无复传也。总不离乎阳明耳。 第七须识伤寒温病始异终同之说。不可执也。此只说得热传阳明一边。其寒传太阴。迥乎不同。伤寒有寒死证。 无热死证。阳明内实。非死证也。其有死者。皆由误治若温热病。则有自然一成不变之热死证。 第八须识合病并病之中。有真假之不同。前人分别合病并病。语多牵强。当是两阳同感。谓之合病。由此连彼 谓之并病。更有邪气未及彼经。而彼经为之扰动者。其见证必有虚实之不同。如素胃寒者。一伤于寒。即口淡。即 便滑。素阴虚者。一伤于寒。热气内菀。即喘喝。即口渴。岂真邪传阳明太阴耶。但散其寒。诸证即瘳。亦有略须 兼顾者。必其内虚之甚。预杜邪气内陷之路也。 第九须求寒热气化之真际。六经传次。本不必根据仲景篇次也。无如前人越经传表里传等语。说得过泥。并未靠 定各经。切发其所以然。如少阳主经脉之津液。经脉灼干即见少阳证。太阴主肠胃之津液。肠胃灼干。即见太阴证。 阳明主肠胃之渣滓。渣滓燥结。即见阳明证。厥阴主津膜之津液。筋膜枯索。即见厥阴证。少阴主下焦之气化津液。 津竭气散。即见少阴证。此从热化也。从寒化者。阳气不足而下泄。寒水淫溢而上逆总是何脏受伤。即何经见证。 第十寒化热化。各视本体之阴阳虚实。此语浅而极真。论中误汗后。有为内寒者。有为内热者。误下后亦有内 寒者。有内热者。若执过汗亡阳、过下亡阴之例。便不可通。故读者以随文生义为贵。夫六经乘虚而传。寒热随偏 而化也。 第十一须知表里之说。有形层之表里。有经络之表里。有脏腑之表里。有气化之表里。形层即前所谓皮肤肌肉 筋骨。所谓部分也。邪在三阴之部。里而仍表。仍宜汗解。邪入三阳之经。表而已里。只有清化。即和解也。少阳 半表半里。亦有数解。以部位言。则外在经络。而内连三焦也。以气化言。则表寒未清。而里热已盛也。总是气化 燥结之象。 第十二须知手经足经。并无分别。足经部位大。邪气在表尚在经脉之外。其气是一大片。故见足经证。邪入经 脉之中。反多见手经证矣。大抵足经证见者。多在躯壳之外。手经证见者。多关脏腑之中。足证有在经者。手证绝 少在经也。经者。身形之事也。脏腑者。神明气化之事也。 第十三须知三阴三阳。只是经络表里之雅名。于脏腑气血之阴阳。不相涉也。若谓邪入三阳。即为伤阳。邪入 三阴。即为伤阴。则差矣。内经心为太阳。肝为少阳。肺为少阴。肾为太阴。脾与六腑至阴。此以气血清浊言之。 今人已不讲。其实各经各脏各腑之中。各有阴阳。此说甚长。细读内经。自能辨之。 第十四读书须知阙疑。论中叙证。有极简者。有极繁者。有方证不合者。有上下文义不贯者。一经设身处境。 实在难以遵行。安知非错简脱简耶。不必枉费心机。以俟将来之阅历。即如少阳阳明合病。自下利者。黄芩汤。太 阳误下利不止者。此协热利也。承气汤。此必内有伏热。三焦肠胃。秽气郁浊。颇似温病之发于伏邪者。于伤寒自 利。及误下而利者。殊不合格。又太阳误下结胸。正宜兼开兼降。以宣内陷之阳。而开邪气之结。乃反用甘遂巴豆 以重泄之。是以一误为不足。而又益之也。又太阳阳明合病。自利者。葛根汤。不下利但呕者。葛根汤加半夏。既 不下利。何以仍用原方。是原方只治合病。并非治下利也。前文何必特署下利字样。此类宜详思之。前人只说三阳 合病。皆有下利绝不说合病所以下利之故。此之谓半截学问。 总之。读伤寒论。只当涵泳白文。注家无虑数十。以予所见二十余种。皆不免穿凿附会。言似新奇。莫能见之 行事。鄙见只当分作四层。曰伤寒初起本证治法。曰伤寒初起兼证治法。曰伤寒日久化寒。并误治化寒证治。曰伤 寒日久化热。并误治化热证治。其霍乱风湿食复劳复。以杂证附之。再参之陶节庵书。及各家论温热书。互相考证。 庶于读书有条理。而临诊亦可有径途矣。盖经脉部位。与夫形层表里浅深之事。固不可不讲。而究不可过执也。着 力仍在气化上。此书在唐以前已非一本。其章节离合。本无深意。读者只应各就本文思量。不必牵扯上下文。积久 自能融会贯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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