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阳明新法
江苏闽浙。
天气温暖。地势卑湿。乃天下
湿热之区。
阳明气
盛血热。容纳水谷。亦人
身湿热之薮。若感
风温风热之邪。病都不由
太阳而入阳明者。(口鼻
吸入)或从太阳而
即入阳明者。(
皮毛传入)阳明
内热之邪。与
外邪风热相搏。凝滞成毒。每多发发疹。若
不辨明热与
寒邪之异。概用太阳经药发表。汗不得出。不得透。
温热内燔。烁干胃中
津液。而成坏症。
死者多矣。用将阳明
热病诸条胪列于后。惟在临症者之圆机焉。
凡遇
发热身痛。
口渴唇燥。或初起微寒。即发热不已。
舌苔中黄边白。或黄燥如刺。
脉来洪滑。此阳明内热。为
外感新邪引动而发也。宜
犀角、
连翘、
牛蒡、
薄荷、
黄芩、
葛根、
防风、
木通之类。
清解之。
若见烦闷呕恶。足冷
耳聋。脉沉伏。或浮躁者。此疹欲透也。亦用此方透
解毒。渴而
干呕者。加
芦根一
握。如遇
脉象沉郁。不可认为寒。此必透不快也。如关
上见伏脉。此必
热毒凝滞。不得出也。若
右关脉
伏。而兼
胸痛气急。或咳者。此必有
伏痰也。又当以治痰为主。总以舌苔黄燥为
实热之凭。
勿以脉象沉迟为
虚寒之验也。阳明以
胃实为病。故
大便不通。然
热邪外无出路。每每下逼
大肠。而下黄黑稠粘
之粪。下时
肛门必有
热气。此因外不得解。而邪从下泄。虽通仍作不通论。勿止之。或从下泄之后。反能得
汗而解。即不能得汗。亦只清火解毒。兼
养阴液。其邪自能渐解身凉。或从养阴之后。
阴液外溢。反得
大汗而
解。或有热毒内结。疹不得外透。反从下泄之后。疹始出。或用透发不应。只用清火解毒。疹反透。
此皆热毒内结使然。(以舌苔黄燥者论阳明内热引发)
邵评∶
伤寒与温热。本自不同。伤寒
大便溏。为邪已尽。温热大便溏。为邪未尽。必大便硬。乃为无湿。
斯不可再攻耳。惟热毒总以舌苔黄燥为凭。若新邪外触内发。
伏邪重而新邪轻。势所必然。
如疹已透。只宜清解毒火。微兼养阴。柴葛升提之品。俱不可投。宜连翘、
赤芍、
元参、
花粉、知
母、黄芩、银花、鲜生地、
人中黄之类。毒自化矣。
邵评∶余毒未清。禁用升提。
若见
舌绛如朱。
目赤如火。口燥
唇裂。汗出津津。此阳明
血热。邪从内发。已遍
三焦。
即阳明热病也。切忌
风药升散。宜
凉膈散。去
芒硝、
大黄。加
石膏、牛蒡、赤芍、鲜生地、
牡丹皮主之。大便秘者。去硝留黄。(阳明
血分热病)
邵评∶阳明血分热病。忌用升提。
若见发热
自汗。舌自如刺。或黄燥口渴。不
恶寒。反
恶热。此阳明
气分之热。宜
栀子
豉汤。加连翘、黄芩、
淡竹叶、芦根之类清之。(阳明
气分热病)
邵评∶此阳明气分热病
正治法。
化解毒之后。或汗解之后。尚有余热未退。大便虽闭。腹中调和者。只宜养阴退
阳。
甘露饮加减妙。阴液复。余邪自退。大便自通矣。
有身热已退。独额热未除者。此胃中有余邪也。宜清疏阳明。如连翘、黄芩、生楂、麦
芽、
枳壳、金斛之类。如已身凉。独腹热未退。此脾家有火也。加生
白芍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