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伤寒变症] 百合狐惑阳毒阴毒
按
百合狐惑阴阳毒四症。其
病脉证治。并详于
金匮要略三卷内。百合症。仲景论
之最详。
治法亦备。贞尝留心于此。而遇斯症甚罕。故不敢述。狐惑。
虫病也。状似
伤寒。或伤寒后变症。蚀于喉为惑。蚀于阴为狐。面目乍白乍赤乍黑。
默默欲眠。恶
闻食气。蚀其喉则
声嗄。
甘草泻心汤。蚀其肛则
咽干。
苦参汤洗之。或
雄黄熏之。又
狐惑。即近时之疳症也。
牙疳即惑。
下疳即狐。说详金鉴。
邵评∶金匮注曰。看其上唇内有疮如粟。
唾血。心内懊痛。此虫在上。食其
五脏。
下唇内生疮者。其人不寤。此虫食下部是也。
阴阳毒。考诸金匮。
阳毒。
面赤斑斑如
锦纹。
咽喉痛。
唾脓血。五日可治。七日不可治。
升麻鳖甲
汤主之。
阴毒。面
目青。
身痛如被杖。咽喉痛。五日可治。七日不可治。
升麻鳖甲汤去雄黄蜀椒主之。
邵评∶毒者。邪蕴不解也。阴阳非指
脏腑气血。以面赤。喉痛。
吐脓血。其邪着而在
表者。谓之阳。言此邪适
中人之阳。而非极热之谓也。面目青。身疼
咽痛。不吐脓
血。其邪隐而在表之里者。谓之阴。言此邪适中人之阴。而非极寒之谓也。故俱
用辛温升散以发其邪。甘润咸以安其阴。阴毒去雄黄蜀椒二物者。恐阴不可
劫。而
阴气反受损也。五日
邪气尚浅。发之犹易。故可治。七日邪气已深。发之则难。故不可治。
按仲景所称阴阳毒。乃感其
异气。入
阳经为阳毒。入
阴经为阴毒。故于阳毒。用蜀
椒雄黄之温且猛者。以驱阳经之邪。而于阴毒。反去蜀椒雄黄。止用鳖甲、
当归、升
麻、
甘草等。入阴以散邪。不取其温烈也。若后人所述阴毒阳毒。乃是极热极寒之
证。自应以极热极寒方药为治。不得执定仲景之方。
邵评∶二症俱咽喉痛。以此症邪从口鼻而下入咽喉。故痛。甚至有心腹
绞痛。大满大胀。通
身脉络。青紫暴出。手
足指甲。色如靛叶。
口噤牙闭。心中烦闷而乱。死在旦夕。不必问其阴阳。但刺尺
泽、
委中二穴。及手中十指。脉络暴出之处
出血。如症轻者。用
刮痧法。随服
紫金锭。或吐或下或汗出而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