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科上卷 种子] 骨蒸夜热不孕(三十六)
妇人有
骨蒸夜热,遍体火焦,
口干舌燥,
咳嗽吐沫,难于生子者。人以为
阴虚火动也,谁知是
骨髓内热乎!夫
寒阴之地,固不生物,而干旱之田,岂能长养。然而骨髓与
胞胎何
相关切,而骨髓之热,即能使人不嗣,此前贤未
言者也。山一旦创言之,不几为世俗所骇乎?而要知不必骇也,此中实有其理焉。盖胞胎,为
五脏外之一脏耳。以
其不阴不阳,所以不列于五脏之中。所谓不阴不阳者,以胞胎上系于
心包,下系于
命门。系心包者通于心,心者,
阳也;系命门者通于肾,肾者,阴也。是阴之中有阳,阳之中有阴,所以通于变化,或生男或生女,俱从此出。然
必
阴阳协和,不偏不枯,始能变化生人,否则否矣。况胞胎既通于肾,而骨髓亦肾之所化也。骨髓热,由于肾之热,
肾热而胞胎亦不能不热。且胞胎非骨髓之养,则
婴儿无以生骨。骨髓过热,则骨
中空虚,惟存火烈之气,又何能成
胎?
治法必须清骨中之热,
然骨热由于水亏,必补肾之阴,则骨热除,珠露有滴濡之喜矣。
壮水之主,以制阳光,此
之谓也。
方用
清骨滋肾汤。
地骨皮(一两,酒洗)
丹皮(五钱)
沙参(五钱)
麦冬(五钱,
去心)
元参(五钱,酒洗)
五味子(五
分,炒研)
白术(三钱,
土炒)
石斛(二钱)
水煎,连服三
十剂而骨热解。再服六十剂自
受孕。此方之妙,补肾中之精,凉骨中之热,不清胞胎,而胞胎自
无大热之患。然
阴虚内热之人,原易受孕,今因骨髓过热,所以
受精而变燥,以致难于育子,本非胞胎之不能受精,
所以稍补其肾,以杀其火之有余,而益其水之不足,便易
种子耳。
眉批∶
治骨髓热所以
不用熟地方极善,用者万勿加减。凡峻药,病去七分即止,不必拘泥三十剂、六十剂之
数,
三元生人不一,余类推。
歌括∶
骨蒸夜热似火焚,
不孕一生徒雨云。
口干舌燥咳吐沫,骨髓内热
虚火熏。
清骨滋肾用
地骨,丹皮麦冬术石斛。
沙参元参五味子,久服
自然肾水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