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氏女科辑要》
书名:沈氏女科辑要朝代:清作者:沈又彭时间:公元1644-1911年

[卷下] 第五节·恶露不来

    轻则艾叶夺命散;重则无极丸;寒凝者,肉桂红花等药,并花蕊石散王孟英按∶产后苟无寒证的据,一切辛热之药皆忌。恶露不来,腹无痛苦者,勿乱投药饵,听之可也; 如有疼胀者,只宜丹参丹皮、玄胡、滑石益母草山楂泽兰桃仁、归尾、通草之类为治。慎毋妄施 峻剂。生化汤最弗擅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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