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杂证论治] 第二节·吐血呕血
甲、概况
小儿寡
七情之火,故
内伤吐血,较成人为少,然偶或患之,则较成人为重,必须加意治疗,以免变端。
凡血之夹痰而出者,是为肺血,可从
咳嗽一类参看之(见第六章)。若巨口吐出者则为胃血。新病
吐血者,
先宜
行瘀,再进和络,久病吐血者则宜止涩之。然胃中是否夹痰,是否夹湿,是否积有死血,均须详别。
至于有因
胃寒而吐者更居少数,暴涌而呕出者,属于大热。辨之明察,庶可无误。
乙、
治法
小儿因咳
伤气管而
咯血者,进
润肺化痰之品,即可渐愈。若咳嗽历久,
痰中带血,则宜照
内伤咳嗽之
例
为之治。具有巨口吐
出,属于胃血,宜
柏枝饮;暴涌呕出者,宜急用童
便乘热饮以止之,否则
出血过多,必有暴脱之危也。通
常吐血一证,行瘀之剂为
桃仁、
三七、
红花之属,吐血初起色紫者宜加而用之;
破血之剂为
莪术、
三棱、大
黄之属,
瘀血久而
积块者宜之;和络之剂为
丹皮、
白芍、
丹参之属,
血络有热者宜之;
止血之剂为
白芨、棕
榈炭、
代赭石之属,伤重血多者宜之;夹痰者栝蒌、
杏仁、
贝母之属可用;夹湿者
白术、
茯苓、
泽泻之属
可用;
血热者宜降,
犀角、
地黄、
茜草之属可用;
血寒者宜温,
肉桂、
干姜、
沉香之属可用。至于吐血和平
之剂,最无弊害者,有
茅根、
莲须、
藕节等品,不寒不热,不塞不通,用之于小儿为尤适也。
附方
(一)柏枝饮治小儿
衄血、吐血。
柏枝藕节(
等分)
研为末,三岁小儿每服五分,藕汁入蜜沸汤调下。本方加代赭石、白芍,功用尤大。
(二)
干姜甘草汤治心肺寒而
呕血,或感受寒凉,多食生冷,吐血色黯黑,
面白脉微者。
干姜
甘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