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 血证门] 血解
血为一身之液,有血则筋骨
脏腑皆得其灌溉而成,无血则内失所养,形容无不枯槁。小儿
失血之证,
阳盛乘
阴,则血为热迫,故犯
气分而妄行,不得归入
经脉也。若血病伤及于腑者,则血渗入肠胃之浊道,上行于咽,出而
为吐为衄,下从二便而出,为便为溺也。若血病伤及于脏者,则溢出于
胸中之清道,上从喉出,而兼
咳嗽,下从精
窍而出,为
溺血也。夫血藏于脏内,行于脉中,流于
躯壳之内,不可得而见也,非
损伤不能为病,故损之原因有三。
一曰。热
伤阳络,腑病也。热
伤阴络,脏病也。宜以清热为主。
二曰努伤,宜以破逐为主。
三曰劳伤,宜以理损为主。
治血须先明此三大原因,始不至
误治小儿之失血证。循其名而核其实,因作血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