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 吐证门] 虫吐
小儿虫吐之证有二∶(甲)因
胃经热蒸而吐;(乙)因胃经寒迫而吐,皆能令虫不安,扰乱胃中而作吐也,
其证唇色或红或白,胃口时痛时止,频呕清涎。属寒属热,当从
阴阳之证辨之。热者,古法主
化虫丸(如
芜荑、
鹤虱、苦楝根皮、胡粉、
使君子肉、
槟榔、
枯矾,共为细末,面糊为丸)量儿
大小与之。寒者,古法主加减
理中
汤(如
人参、
干姜、炒
白术、
川椒,引用
乌梅一个)。
〔真按〕小儿因虫而吐,不但治吐,且当治虫。热者,但用淡
竹茹二钱,花槟榔八分,使君子肉一钱,芜
荑三分,
雷丸三分,
炙甘草五分。寒者,除去淡竹茹
不用,加
川朴五分,
木香五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