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科证治准绳》
书名:幼科证治准绳朝代:明作者:王肯堂时间:公元1368-1644年

[集之四·心脏部二 痘疮上] 标本

    病有标本,治有先后,有从标者,有从本者,有先标后本者,有先本后标者, 有标本兼治者,视其急缓,不可胶柱而鼓瑟也。痘疮之候,自人身而言,气血为本, 疮疹为标,自疮疹而言,疮疹为本,别证为标,如疮子稠密,在标之病也,视其气 之不匀,血之不周,以匀气活血,兼行解毒,此则标本兼治也。疮若起发,气或虚 者补其气,血或虚者补其血,此缓则治其本也。气血充实,疮或壅遏者,单行托里 解毒之剂,此急则治其标也。疮势太甚,咽喉肿痛者,以治咽喉为主,此急则治其 标也。疮势太甚,自利不止者以自利为主,此急则治其标也。利久不止,渐成坏证, 救里发表,兼而行之,此亦标本兼治也。先救其里,后攻其表,此则先标后本也。 大小便秘烦躁喘呼者急利之,此急则治其标也。疮势太甚,烦渴不止,以解毒为 主,兼治其渴,此先本而后标也。凡此之类,扩而充之,以尽其余,则治不紊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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