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科证治准绳》
书名:幼科证治准绳朝代:明作者:王肯堂时间:公元1368-1644年

[集之四·心脏部二 痘疮上] 初热吉凶

    发热时身无大热腰腹脚膝不痛,过三日才见红点,又坚硬碍指,此为吉证,不须服药。 发热时浑身温热,不时发惊,痘自心经出也,乃为吉证,可治而愈。 按∶近年,屡有痘前惊而终凶者,好事不如无,未可言吉。 发热之初,腹中大痛,腰如被杖,及至报痘干燥,而前痛犹不止者,死不治。 先腹痛,后止,可用助血气药救之。 初发热一日,遍身即现红点稠密如蚕种,摸过不碍手者,死不治。 初发热时,头面一片红如胭脂者,六日后死。 初发热时,用红纸捻蘸油点火,照心头皮肉里,红如一片胭脂,或遍身皆有成 块红者,八九日后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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