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胎前证下] 妊娠伤寒不可犯胎
吴蒙斋曰∶
妊娠伤寒,
六经治例皆同,但要
安胎为主,凡药中有犯胎者,不可用也。如
藿香正气散、十味芎
苏散、
参苏饮、
小柴胡汤之类,有
半夏能犯胎,如用,须去之。如桂、附、硝、黄等药,皆动胎,凡用必须斟
酌。大抵妊娠伤寒,合用
汤剂,必加
黄芩、
白术,能安胎,或与此二味煎汤与之。如妊妇素禀弱者,药中
四物汤
佐之,不可缺。如用小
柴胡,去半夏,加白术,合四物汤用之。可以保胎除热,其效如神。余仿此用之则妙矣。
慎斋按∶白术、黄芩,为安胎之圣药,此丹溪之妙论也。丹溪以
胎前须清热,故用黄芩。胎前须
健脾燥湿,
故用白术。若妊娠伤寒,为
三阳经病,如
头痛恶寒发热,白术可遽用之乎?而谓其保胎除热,是
关门赶贼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