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胎前证下] 妊娠吐血分证用药之法
薛立斋曰∶
妊娠吐血,若
肝经怒火,先用小
柴胡、
山栀、生地,次用四物、加味逍
遥散;若
肝经风热者,
防风子芩丸;
心经有热者,
朱砂安神丸;
心气不足者,
补心汤;思虑伤心者,
妙香散;胃
经有火者,
犀角地黄汤;膏粱
积热者,
加味清胃散;
肺经有火者,
黄芩清肺饮;
气不摄血,用
补中汤;
肾经虚
火者,加味
六味丸。
慎斋按∶以上二条,序
胎前有
吐血证也。吐血证,或
七情内伤,或
六淫外感,皆足致
失血之患。而妊娠吐血,
一主火热者,正以
气血壅
养胎元,或有所感,则
气逆而火上乘,此立斋分证,独主火论也。但火有
虚实之分,
实火当清热以养血,
虚火当
滋阴以补水,则胎安而可固。若执以寻常治血之法,用行血消血之剂,胎必堕,而祸
不旋踵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