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胎前证下] 妊娠堕胎分月数调养
巢元方曰∶
妊娠受胎在腹,七日一变。今妇人
堕胎,在三月五月七月者多,在二月四月六月者少。脏阴而
腑阳,三月属心,五月属脾,七月属肺,皆在
五脏之脉,阴常易亏,故多堕耳。如在三月曾堕,后
受孕至三月
亦堕,以心脉受伤也,先须
调心。五月七月亦然,唯一月堕胎,人皆不知也。一月属肝,怒则多堕,洗下体则
窍开亦堕。一次既堕,
肝脉受伤,下次亦堕。今之
无子者,大半是一
月堕胎,非尽不受孕也。故凡初交后,最宜将息,勿复
交接,以扰
子宫。勿令劳怒,勿举重,勿洗浴,又多服养
肝平气药,则胎固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