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 产后证下] 产后诸发热状类伤寒不可发汗
吴蒙斋曰∶
新产后伤寒,不可轻易
发汗。产时有伤力
发热,有去血过多发热,有
恶露不去发热,有三日
蒸
乳发热,有早起劳动、饮食停滞发热。状
类伤寒,要在仔细详辨,切不可便发汗。大抵产后,大血空虚,汗
之则变筋惕肉,或
郁冒昏迷,或
搐搦,或
便秘,其害非轻。凡有发热,宜与四物为君,加
柴胡、
人参、
炮姜最
效。盖
干姜辛热,能引血药入
血分,气药入
气分,且能去恶生新,有
阳生阴长之道。以热治热,深合《
内经》
之旨。
慎斋按∶以上三条,序产后有
外感发热之证也。
产后发热,状类伤寒,虽有外感,禁用发表。唯以养血为
主,佐以散
风寒之剂。如
生化汤、
芎归汤,倍加
川芎、
葱白。若吴氏论发热数种,又当分因治之。如恶露未尽,
腹痛未除,形壮脉实,五七朝内不见
虚证,人参尚宜斟酌。如有虚证,必以
桃仁与人参同用为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