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八 杂证门] 夜梦鬼交
薛立斋曰∶前证多由
七情亏损
心血,神无所护而然,用
安神定志等药,
正气复而神自安。若脉来乍大乍小,
乍短乍长,亦是鬼祟,灸
鬼哭穴,以患人两手
拇指相并,用线扎紧,当合缝处,半肉半甲间,灸七壮。果是邪
祟,病者即乞求免灸,云我自去矣。
慎斋按∶以上三条,序妇人有
梦与鬼交之证也。夫人之
五脏,各有所藏,
心藏神,
肝藏魂,
肺藏魄,脾藏
意,
肾藏精与志。心之
血虚,则神无所根据。肝之血虚,则魂无所附。肺之
气虚,则魄无所归。脾肾二脏虚,则
意与志
恍惚而不能主。
神明之官一失,而
魂魄已离其体,夜梦
鬼邪乘虚,而慌慌若有所见者,即我之魂魄也。岂
真有所谓鬼邪祟魅,与之
交感者哉。立斋断以为七情亏损心血,神无所护而然,真发病情之秘者矣。若《准
绳》、《纲目》所载,
交接出血,阳道违理,伤丈夫诸证,事近
隐曲亵鄙,在病者与医者,似难诊疗,概删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