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胎前杂症门] 子喑
经云∶妇人重生九月而喑者,胞之
络脉绝也,无治,当十月复。谓人之
受孕,一月
肝经养胎,二月
胆经养胎,三月
心经养胎,四月
小肠经养胎,五月
脾经养胎,六月
胃经养胎,七月
肺经养胎,
八月
大肠经养胎,九月
肾经养胎,十月
膀胱经养胎。先
阴经而后
阳经,始于木终于水,以
五行之
相生言也。
然以理推之,十二经之脉昼夜流行无间,无日、无时而不共养胎气也,必无分经养胎
之理。今曰九月而喑,时至九月,儿体已长,
胞宫之络脉系于肾经者,阻绝不通,故间有之。盖肾经
之脉上系
舌本,
脉道阻绝,则不能言,故十月
分娩后而能言,不必加治,治之当补心肾。喑谓
有言而无声,故经曰不能言,不能非绝然不语之谓。凡音出于
喉咙,发于舌本,因
胎气肥大,阻肾上行
之经。
肾脉入肺,循喉咙,系舌本。喉者,肺之部,
肺主声音。其人窃窃私语,心虽有言,而人不能听,故
曰喑。肺
肾子母之脏,故云不必治。若大全解作不语,则为
心病,以
心主发声也,与
子喑了不相干,若张子
和有降
心火之说,
马玄台有补心肾之言。如果肾之脉络绝,则其病不治,岂有产后
自复之理乎。
故经云∶胞之络脉绝。此绝字当作阻字解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