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科精要》
书名:女科精要朝代:作者:时间:

[卷二 胎前杂症门] 胎孕变常记

    李时珍曰∶女子二七天癸至,七七天癸绝,此其常也。有女年十二、十三而生子,如褚记室所载,平江苏达卿之 女,年十二受孕。有妇人年至五十六十而生子,如辽史所载,亟昔妻年六十,生二男二女,此又异常之尤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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