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指明火穴] 切忌火者
一小儿
四时伤风感冒,
身热自汗,
大小便调,唇舌如常,口不作渴,此表病轻证也,疏解之则愈。愚人妄
用,是谓轻病重治,反为不详。
一小儿邪已入里,身热
面赤口渴,大小
便秘,
唇焦舌紫眼红,或
手足心热,
夜热焦烦,舌上黄胎,扬手掷
足,掀衣揭覆,此
里证内热也。清利之
自愈,不可用火,强用,不特不能使
热邪从里以达表,适足以助热而耗
阴,致身热不退,在夏
秋燥令,尤为大忌。
一小儿大病久病,身体怯弱,面
目青黄,唇舌白莹,摇头
斜视,昏睡露眼,
形骸消瘦,声息轻微,自汗盗
汗,或一切
呕吐泻利,痘麻疮痈,
久疟久嗽,
失血之后,
精神疲倦,乳食减少,指
纹沉细,
六脉无神,此皆虚
极之证。切忌火攻,虑其升故也。
一切久热
消渴疳证,形骸黑瘦,
毛发焦枯,由阴亏血弱,
虚热所为。误用灯火,愈增其病,慎之!
一灯火为儿科切要。今医家不特不明火穴,而并不辨
寒热虚实,不当用而用之,反为大害。惟根据以前辨法,
则用之无不当矣。
夏禹铸曰∶
脐风初发,吮乳必口松,两
眼角挨眉心处,忽有黄色,宜急治之,治之最易;黄色到鼻,治之
仍易;到
人中、
承浆,治之稍难,口不撮,微有吹嘘,犹可治也。至唇口收束锁紧,舌头
强直,不必治矣。一
见眉心
鼻准有黄色,即用灯火于
囟门一,人中、承浆,两手大
拇指端
少商各一,脐轮绕脐六,
脐带未落,
于带口一,既落,于落处一,共一十三,风便止而黄即退矣。
予按∶古今灯火,惟上全身火,有经有
府,有理有法,无有出其右者。第火穴多,恐仓卒之际,在娴熟者不难,倘素未经练者,一时不能用,故附夏
氏脐风火图于此,庶忙迫之时,可以济急。此火亦曾
经验,第不及全身灯火耳。
夏禹铸脐风火图\p03-b34a4.bm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