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痢疾证治
经曰∶
饮食不节,
起居不时,阴受之则入
五脏,填满闭塞,下为
飧泄,久为肠癖。夫飧泄者,水谷不化
也;肠癖者,下痢是也。小儿之病,
伤食最多,内有
宿食停积,更受
外感,则成痢矣。古今方书,以其闭滞不
利,故
又谓之
滞下,其证
里急后重,或垢或血,或见
五色,或多红紫,或痛或不痛,或呕或不呕,或为
发热,或为恶
寒。此证之
阴阳虚实,最宜详审,庶不致误。仍当以脉证辨之∶凡
身热作渴,脉数有力而能食者,为热;身凉
不渴,脉沉无力而
不能食者,为寒。
初起腹中苦痛,里急后重者为实,宜急下之,
集成沆瀣丹、
集成三仙丹二药同服,立应。
如兼外感者,必身有
寒热,不可遽下。凡痢由外感而发者最多,急宜发散。若下之早,必致引邪入里,而为
绵延之证,以
仓廪散疏解之。
因
伤风得之者,则纯下
清血。盖风伤其
阴络,致
血不循经,所以血妄下,宜
胃风汤。
赤白相兼者∶
心主血,因伤热得之,则心移热于
小肠,故赤者从小肠来;
肺主气,因伤热得之,则肺移热
于
大肠,故白者从大肠来。皆以
芍药汤治之,调血则便脓愈,
行气则
后重除。此治痢之要法也。又法,以
黄连
阿胶丸加
当归、
木香治
血痢,于血中行气;以
胃苓丸加当归、
白芍治
白痢,于
气中养血。有积者,
治痢保和丸。
痢久不止,名
休息痢,切不可止涩,
和中丸最妙。后有集成
至圣丹,专治
久痢,百不失一。
有
泄泻变痢者,有痢变泄泻者。先泻后变痢者,脾传肾也,为
贼邪,难治;先痢后变泻者,肾传脾也,为
微邪,易治。盖初泻变痢者,此
气病传入血中,宜养血为主,加
调气之药,不可
误下,以
伤胃气;初痢变泻
者,血
病传入气中,以调气为主,加养血之药,不可
收涩,恐毒瓦斯留而不去,复成痢也。泻变痢者,加味四物
汤;痢变泻者,
加味四君子汤。
痢久不止,脾胃受伤,
中气下陷,则为
脱肛,
热毒上逆,则食入便吐,不思乳食,谓之噤口;久痢阴伤,肾
气虚败,则两膝红肿,谓之鹤膝。
脱肛者,
胃气下陷,后重不除,努挣太过,故肠头脱出,宜养血调气,微加升提之品,则痢止肛自收矣,
升麻汤。外用洗法、
托法。
噤口者,乃
胃虚逆气上冲而吐也,有不思饮食,皆
虚损也,宜
参苓白术散米汤
调服。凡
痢疾能食者吉,
不能食者凶。
鹤膝者,两膝红肿,如鹤之膝。小儿痢后多有此证,乃
肾虚之极,宜
补肾地黄丸加
牛膝、
鹿茸。
痢疾
腹胀,
中气虚也,胃苓丸调之。倘因毒瓦斯未尽,庸流误服涩药而致腹胀者,为实也,不可作虚治,保
和丸
消导之。
痢疾不治证∶痢见五色,五脏俱败;痢如烟尘水,如屋漏水;下痢久,
肛门如竹筒;如鱼腥;久痢唇红
舌胎,
气促心烦,坐
卧不安,大渴饮水,面容似朱者。皆死证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