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三] 禀赋之殊第六
《
圣济经》原化篇·凝形殊禀章曰∶天地者,形之大也;
阴阳者,气之大也。惟形与气相资而立,未始偏废,
男女合精,万物化生,天地阴阳之
形气寓焉。语七八之数,七
少阳也,八
少阴也,相感而流通。故女子二七天
癸至,男子二八
天癸至,则以
阴阳交合而兆始。语九十之数,九老阳也,十老阴也,相包而赋形。故阴穷于十,
男能围之;阳穷于九,女能方之,则以阴阳
相生而成终故也。
元气孕育,皆始于子。自子推之,男
左旋,积岁
三十而至已;女右旋,积岁二十而至已。已为正阳,阴实从之。自已怀妊,男左旋十月,儿生于寅;女右旋十
月而生于申。申为
三阴,寅为
三阳,而生育之时着矣。其
禀赋也,体有
刚柔,脉有强弱,气有多寡,血有
盛衰,
皆一定而不易也。以至分野异域,则所产有多寡之宜。吉事有祥,则所梦各应其类。是故荆、扬薄壤多女,雍、
翼浓壤多男。熊、罴为男子之祥,虺、蛇为女子之祥,是皆理之可推也。胎化之法,有所谓转女为男者,亦皆
理之
自然。如食牡鸡,取
阳精之全于天产者。带
雄黄,取阳精之全于地产者。操弓矢,籍斧斤,取刚物之见于
人事者。气类潜通,造化密移,必于三月兆形之先,盖方仪则未具,阳可以胜阴,变女为男,理固然也。
杨大邺《
童子秘诀》∶小儿十月
养胎,触忌克罚。
第一月
妊娠,胎月本于
肝脏,主养
魂魄,故此月宜多吃酸物,以助目也,自然一脏强盛也。物味辛辣,缘
肺纳辛,主于
金克木,
恐伤于肝。第二个月亦然,何也?缘
少阳脉养胆也,肝合故也。第三个月,肺脏主养心
之脉,主神,此月宜加
辛酸之物,食焦苦也。缘肺主于金,其脏纳辛,以助于
金气也。食之苦物,缘心纳苦,
主火,
火克金故也。第四个月,
心脏主于养肾,此月宜加增于焦,以助火也。缘
心主于火,其脏纳焦苦,勿食
酸,缘
肾脏纳咸,主于水故也。第五个月,肾脏主养于脾,此月宜增于咸,少吃甘甜之物。缘脾主于土,土缘
克于水故也。第六个月,
脾脏主养气,此月加于甜物以助土。土缘主于脾也。第七个月,筋骨养形而能动转,
少食咸物。惟
五味相滋,甜淡得所,为此月胎已通,
九窍上下相应也。第八个月,形神俱足成,味俱宜减省,
勿食
热毒及鸡、兔、狗、猪、牛、马、鸟,雀等物肉,并是
伤胎之物,亦作赤瘤,切宜戒之。但只听经,近善,
居处静室,所生儿女寿永多贵。切忌嗔怒,频须动作,然用力行住,坐卧不得久也。须要慎之。第九个月,慎
忌吃诸炙爆、腥臭、鳞蛊之物,及壅毒肥滑粘腑之物,直至月初忌之,恐伤孩儿头脑,乃生下多生
恶疮壅毒。
第十个月
婴儿已生
血脉,上下
循环,化为乳汁,遍信之道,但根据月次调护,自然男女无克罚,筋骨圆满,聪
惠寿长,为人易养,无夭亡矣。
汉东王先生《家宝》小儿受
六气说云∶大凡小儿受其六气。六气者,筋、骨、血、肉、精、气也。
筋实则力多。骨实则早行立。血实则形瘦多发。肉实则少病,其母乳多汁则粗紫色。精实则灵利,多语笑,
不怕
寒暑。气实则少发而体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