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卷] 变蒸
巢氏曰∶
小儿变蒸者,以
长气血也,变者
上气,蒸者体热。仲阳曰∶变者,易也。又云
变蒸者,自内而长,自下而
上,又
身热,故每变毕即觉性情有异于前。何者?
长生脏腑意智故也,何谓三十二日
长骨肉、添
精神?人有三百六十五
骨,
以象
天数,以应期岁,以分
十二经络。自初生至三十二日,一变生癸,属
足少阴经。
肾藏精与志。六十四日,二变一蒸
生壬,属
太阳经
膀胱腑,其
发耳与冷,肾与膀胱合,俱主于水,地六成之。至九十六日,三变生丁,属
手少阴经,心
藏神,其性为喜。至一百二十八日,四变二蒸生丙,属
手太阳经
小肠腑,其
发汗出而微惊,心与小肠合为火,地二生火,
天七成之。至一百六十日,
五变生乙,属
足厥阴经,
肝藏魂喜哭。至一百九十二,
六变三蒸生甲,属
足少阳经胆腑,其
发目不闭而赤,肝与胆合主木,天三生木,地八成之。
至二百二十四日,七变生辛,属
手太阴经,
肺藏魄。至二百五十六日,八变四蒸生庚,属
手阳明经
大肠腑,其发肤热而
汗、或不汗,肺与大肠合生金,地四生金,天九成之。至二百八十八日,九变生己,属
太阴经,
脾藏意与智。至三百二
十日,
十变五蒸生戊,属
足阳明经胃腑,其发
不食,
腹痛而吐乳,脾与胃主土,天五生土,地十成之。又
手厥阴经
心包
络为脏、
手少阳三焦为腑,此一脏一腑俱无状,故不变而不蒸也。前十变五蒸,乃天地之数以生成之。此后如生齿能言,
知
喜怒,故云始全也。《
太仓》云∶气入
四肢,长碎骨于十变,设六十四日为一大蒸,计三百八十四日,长其
经脉。手
受血故能持物,足受血故能行立。《经》云∶变且蒸,谓蒸毕而足一岁之日有余也。师曰∶不汗而热者发其汗,大吐者
微止,不可别治。又六十四日为二大蒸,计四百四十八日。又六十四日为三大蒸,计五百十二日,至五百七十六日,变
蒸既毕,儿乃成人也。变者生
五脏也,蒸者养
六腑也。变蒸者上气,蒸者体热。每经一变一蒸,情态即异,轻者
发热微
汗,其状似惊,重则
壮热,脉乱而数,或汗或吐,或烦啼燥渴,轻者五六日解,重者七八日解,其候与
伤寒相似。亦有
变蒸之余,续感
寒邪者,但变蒸则耳冷冷,上唇
发泡如浊珠,若寒邪搏之,则
寒热交争,腹中作痛而啼叫之声日夜
不绝。
变者,易也。蒸于肝,则
目眩微赤;蒸于肺,则嚏嗽
毛耸。凡五脏六腑、
筋脉骨节,
循环各有证应,其
治法平和者,微
表之;
实热者,微利之,可服
紫丸、
黑散、
柴胡汤。
有汗无热并吐泻不乳多啼者,
当归散、
调气散主之。变蒸之外,小
儿体貌情态
自然、平和,大抵人得中和之道,以为纯粹,
阴阳所得,
刚柔兼济。
气血和而
百脉顺,所以心智益通,精神
俱备,脏腑充实,
形体固壮,齿细发黑,声洪睡稳,此乃
受气充之,禀性得中而无疾耳。前症盖小儿所不免者,虽无药
亦可也。前药峻厉,非惟脏腑不胜,抑且反
伤气血。余尝见一小儿,至一变发热有痰,投
抱龙丸一粒卒至不救,观此可
验,慎之!慎之!其有不热不惊,略无症候而暗变者,盖受
胎气壮实故也。
〔附方〕
紫丸
即
紫霜丸,见小儿初生诸疾。
黑散
麻黄大黄杏仁
柴胡汤
人参(三钱)
甘草(二钱)门冬(二钱)
胆草(一钱,酒炒)
防风(一钱)
柴胡(五分)
当归散
见诸泻症内。
调气散
木香香附人参
陈皮火香甘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