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火部] 神灯火
外科有
神灯照法∶用
朱砂雄黄俱研
水飞、
血竭、
没药箬烘去汗,各二钱、
麝香四分、为
极细
末,每用三分。以红棉纸紧卷捻条,约长七寸,
麻油润透,以火燃着,须令
患者坐无风处,
将药条离疮半寸,自外至内,周遭
徐徐照入,火头向上,
药气乃入,毒即随火
解散,自不内
侵
脏腑,不可太过,
恐伤好肉。其疮微微觉热,心神即爽,每日只熏一次,初用三条,每日
加一条,加至四五条,势即渐减,
然后每日减去一条,直熏至红肿消尽为度。熏后用后药;
草新鲜采得者,捣烂,入陈年
小粉等分,初起者;再加白盐研细少许,打成稠糊,敷半
寸浓,留头,必须敷过疮晕三分,方能箍定
毒根。疮口之上,用
大葱叶滚水泡热,扯开贴之
。或膏盖亦可,避风为妙,自能拔出脓毒。如无鲜草,以如意
黄金散代之。集要云∶
神灯照
法勿用太早,如疮四五日间,形未成,毒未聚,骤用之,毒必
内郁,反难外出。须用在八九
日后,疮势已定,毒瓦斯已聚,未成脓腐之时,用此照之。未成者自消,已成者自高,不起发
者即发,不腐溃者即溃。若毒已溃,脓已泄者;不宜用。每日以
猪蹄汤淋洗,或
葱头煎汤洗
亦佳。忌发物。
治一切肿毒,痈疽
发背,能
解毒活血,
消肿散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