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医法论第二
凡诊小儿之法。诸书皆以面部及手纹为识病之资。其所援引。率皆渺昧难凭。烦琐无要
于诸大家所谓望闻问切四者之诊。置闻问切三者于不讲。可得谓之为
良医乎。夫小儿言语不
通。病情难识。则尤当以望闻问切为延医之要。盖望其形色。则有以知其邪正之
盛衰。审其
声音。则有以别其
禀赋之强弱。询其向背。则有以识其性情之好恶。察其脉息。则有以明其
表里之
寒热。苟能细心求之。则表里寒热
虚实。皆得其真。用药自无不当。奈何近日幼科。
学术更浅。一遇小儿有病。不是从事于表。便是攻伐其里。迨至
真阳外越。
虚热日增。则清
凉并进。一味胡猜。不独望闻问切四者不知。抑且置
虚寒二症于不问。嗟乎。曾不知迩
来气
化日薄。今人禀赋更虚。加以
婴儿气血未坚。
脏腑柔绝。些小病痛。其
元气已不能支。而堪
庸劣之徒。寒热不分。虚实莫辨。妄意揣摩。任情剥削者乎。兹则掀翻底蕴。直指
精微。专
以望闻问切四者为纲。以揭明表里寒热虚实六者之要。俾学人有所根据。庶几不致
颠倒混
施。诛伐无过。或于婴儿有浓幸矣。至于用药之法。宁勿药。毋过剂。宁轻。毋重。毋偏寒
毋偏热。毋过散。毋过攻。须遵
内经邪之所凑。其气必虚之训。时以保护元气为主。知乎此。
于婴儿延医之道。思过半矣。至于虚寒败症。则非峻用
温补。不可挽回。毋得稍涉因循。致
令不救。此又不可不知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