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论第四
凡治小儿里症。亦惟宜忌二字而已。要在辨之明而见之确耳。夫小儿
元气无多。
脏腑脆
若夫当下而不下。则
津液消烂。所谓急下以救胃中津液是也。不当下而下。则里气受伤。邪
反乘虚
内陷。其祸更甚。今将宜忌诸形症。辨晰于左。如禀气素实。汗不解。
发热谵语。舌
苔黄浓。渴而引饮。
大便秘。
小便赤。
腹满拒按。
手足心热。脉沉而实此为
阳邪入里。宜下
之。虽二三日。若见上项诸症。亦宜下之。如
调胃承气汤。
四顺清凉饮之类。少少与之。贵
在与
病相值。恐多下
亡阴也。不可拘于庸医下不厌迟之说。谬称稳当。必待至七日之后始下也。
如
太阳证。表未罢。脉浮大
恶寒者。此邪在表。虽十余日。亦不宜下。呕多者不可下。太阳
阳明合病。喘而
胸满者。不可下。恶水者。不可下。
禀赋虚者。不可下。逆厥者。不可下。
仲景先生云。日数虽多。但有
表证而脉浮者。犹宜
发汗。日数虽少。若有
里证而脉沉者。即
宜
下之。此不可不知也。此外有因
气虚阳脱而谵语者。乃大虚之症。当用参附之剂。不得认为
实症。而
误下之也。慎之慎之。至于
伤食停积。小儿虽间亦有之。然皆必由
脾虚不运而致。
经所谓邪之所凑。其气必虚者是矣。每见庸医肆行克伐。或遇表证。亦云有里。以致小儿外
邪未解。里气已伤。往往变症蜂起而不可救。受此害者。不知凡几。殊堪痛恨。曾不知下者
。下其邪耳。非饮
食积滞之谓也。世人阴受此害者比比矣。故特表而出之。兼详实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