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下] 四物汤不宜产后论
凡产后诸病,
古方多用
四物汤加减,何也?以方中有芎、归之辛温,佐以地、芍之寒凉,温寒适中,
可谓无虞矣。不知四物乃
女科杂证诸疾妙剂,若用以产后,大非所宜。予考方书之意,以为
白芍用酒重
复制炒,去其酸寒之性,但存生血活血之能。或再加黑姜辛热佐之,有何不可?又谓
芍药性清微酸而收,
最宜于
阴气散失之证,岂不为产后要药?但观其再制以酒炒,则他寒凉峻削之不宜用,概可知矣。
予思芍药,初产三五日,所当禁用。若产日已久,以
酒制透,为他药之佐,犹可。惟四物汤中生地更凉,
直走
血分,且伤脾胃,为害愈甚。或云易以熟地补益
真阴,则称为至当,独不思熟地性滞,更使血滞不快,
虽有芎归反行牵制,而少
行动,亦非
新产者所宜。盖新产之妇,血气俱虚,但存秋冬肃杀之气,而鲜春
夏生发之机,故最忌寒凉,大宜温药,以助资始
资生之源也。是以丹溪先生谓芍药伐
生发之气,
禁而
不用,良有深意矣。予叹世之概以四物治产后者,胡不思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