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编 卷四泻剂] 泻湿
(蔓草)泻
心经小肠湿热
木通(专入心。兼入小肠。古名
通草。今之通草。即古所名通脱木)。甘淡轻虚。据书
开载治
效甚多。然究不外清火
通窍利水数端而已。缘人一身上下。外无
风寒暑湿六淫郁而为热。内
无
火气熏蒸。则
水道顺畅。一身安养。上自
咽喉以迄心胸。下自
大腹以迄二便。而无膈结不
通之弊矣。东垣曰。凡人肺受
热邪。
津液气化之源绝。(肺为
水源。)则
泉水断流。(源绝则
流断。)
膀胱受湿热
癃闭约束。则
小便不通。(湿热为害。)朱二允曰。火在上则口燥眼
赤鼻
干。在中则
心烦呕哕。在下则
淋闭足肿。木通藤细有孔。两头皆通。体轻质浮。味淡气渗。
能泻
君火。火退则
小便自利。(心与小肠相
表里。)便利。则诸经
火邪皆从
心水而下降矣。是
以
行经下乳。(火不内亢则经调乳通。)
破血除蒸。(热除则血破。血破则蒸除。)止烦住痛。
(
心热清则烦除痛止。)排脓生肌。(心热除则
气血得养而
肌肉生。)开关利节。(
心窍通则
经络流行。故
关节亦通。)并凡因于湿热而成者。无不借此以为开导。此虽类
泽泻同为渗利
。但君火动则宜木通。
相火动则宜泽泻也。惟神气亏损。汗多外出。及虚弱孕妇者切忌。以
性通利故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