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总论(第一)
夫之初发,
咳嗽喷嚏,
鼻流清涕,
眼胞微肿微赤,泪欲汪汪,腮赤
面肿,皆是出之兆,一
冒风寒食
积,论其大概,不必一一如是。重则遍身膨胀,眼赤封闭,或
壮热无汗,气粗
气喘,
呕吐,惊搐,鼻煤,咳
嗽
声哑,至五六七日不
见点者,急用表散以升发之,用
麻黄汤主之。若出稠密如云,片疙紫红干
燥,其毒甚重,表时宜表,回时速当清火
解毒为要,此时宜用清龙汤或
双解汤使之。
大便燥实者加
生军五
六钱,回时尤宜重用。
胃火盛于回后,用生
石膏两余。若不出足而回者,须用
麻黄、石膏解之。
肺火盛于回
后,片芩宜之。回后
小便不利,
山栀泻之。
心火刑克
肺金,
黄连清之。表若未透,宜慎之戒之。疹出
黑暗者,不起不透也。焦枯惨暗者,血滞也。糊涂者,凶也。手指先见者,
犯本位也。
头面身上全无者,闭
症也。或感
风寒而不出者,须用麻黄重表也。头面不出而体多者,疹后生死难料也,急宜荷鼻、笋尖、升、
羌、芎也。手足尖头不到者,后变症无穷也,药宜
桂枝鞭芽而起之。一热即出,一出即没者重,只要出
足,回速何妨。不进饮食者重,胃火所致也。鼻掀口张,目无神气者,死。鼻乃肺窍,掀则
肺绝,口乃
脾窍,张则
脾绝,皆难治也。气喘胸前吸者死,天君不宁者,安得不死?发不出者,闭症
也。及
腹胀、气喘、
烦躁者,毒火不出,反攻于内也。昏睡者,死。脾困者,
面黑色滞者,血死也。目无
光彩者,热则冷之,寒
则温之,莫良于
眸子也。
痰喘音哑者,肺窍塞也。
指甲黑色者,血死也。鼻煤
项软者,肺火盛也。四支冰冷
者,
脾土倾也。睡卧不宁者,
内毒伏也。眼
红眼障者,
肝火甚也。鼻燥者,肺火甚也。唇硬
舌红者,胃火攻
心也。口焦者,
脾火甚也。或痰或喘者,火壅危也。若桃红色者,轻
正色也。白色而烦者重,血不
足也。紫色而成堆者重,血滞也。点粒者轻,毒散也。一片者重,从上出下者轻,从下出上者重。
四肢先见
者不治,此乃
脾经阴不转阳也。鼻青粪黑,咳嗽连声,
面青声哑者不治,回时虽云可治,然亦难也。白色有
二症∶饮食如常者,不犯
胃气也;
精神如旧者,不困
肺经也。色润体安不大热者,汗透也。无舌胎者,
心火轻也。
大小便如常者,此谓顺症也,不必强治,反是则重,为其气弱也,表降宜慎之。未出之时,鼻红出
者,佳兆也,汗流如淋则美,呕吐亦佳。喜三者何也?《经》云∶衄能散毒,汗能松火,吐能解
热毒。从
衄消热,以汗透火,以吐松肺。火盛者,则
衄血流而不必止,误止者则毒奔于内也。如此者非恶症也。故
汗吐下三者美也,可不药而
自愈矣。凡治之法,三日宜升,四日宜降,倘误降者则不治也。此治顺症之
常规,未言乎变症。然看手
足指尖有红点者方为出完,倘不透明而不见者,仍用表方中加桂枝鞭芽以发
之,切不宜降,慎之慎之。若表而不齐,必须后停药,以待变之来。《经》云∶变症难逆于将来,何能
预料?所谓不药为
中医之说也。妇人
胎前出三日之前,用
升麻以提之,恐其
堕胎也。回后则用
黄芩以
安胎,
速降以消火,又能解毒。如产后加
凌霄花、
丹参可也,而
人参切不可用,用则杀人。用补亦然,富贵之家常
犯此病,不可不慎。书云∶不可用人参,叮咛如此其切。参歌有云∶
肺热还伤肺,为人参能助气与火也,
为肺热者言之,肺火既清,何忌之!有又热补之药断不可用,如疹后日久
虚喘坐立不安,可用生甘熟地,若
一月之外,便宜重用。
太阴主肺,
阳明大肠,肺与大肠相
表里,毒从大肠出者为
贵。《经》云∶毒因利减,此之谓也。回后不可
久泻,久则肺经移热于大肠,宜凉肠。出形云片如
锦纹者为
斑,其色红赤者胃火热甚而失下也,此冲入
足少阳胆经,助
相火而成斑矣,必须重
用石膏,以清胃与肝胆可以成功而消斑。隐隐红点为疹,胃火冲入手
足少阴心
肾经,则助
君火而成疹,黄连
能奏效如神。若斑重而疹轻者,初起时最忌寒凉热辣酸冷之味,并忌冒感风寒,急宜麻黄、
苍耳二味以托
肌肤之闭密。毒瓦斯
阻遏而内攻不出者,初起之药斟酌用之,但
麦冬、生地为其补肺敛皮恐不能发越,又参、
、姜、
附子、丁、术、桂燥悍酸热之味为其助
火伤肺,
补气发喘。但痘与疹用药不同,疹出之时泻利不
止者,吉也,盖泻毒不泻
元气也。回时自利不止者,又吉也,毒以利减。若利久而至八九日者方谓过多,恐
肺火移热于大肠,必须先下顺利之水,则自止矣。利水者何也?《经》云∶
小水愈长而大便愈结也。骤用
补涩如桂、附、术、木、诃、蔻、参、等
药补涩之剂,必须胸腹胀满,重滞而死矣。《经》云利不可止,
疟不可截,其斯之谓欤!疹子未出与正出之时,不进饮食者,谓此毒瓦斯内蕴,实未解也。
出则宜表回,
后重用石膏以开其胃,又加
竹茹最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