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安胎上] 妊娠饮食禁忌
受孕之后食
犬肉,令子无声。食
兔肉,令子
缺唇。食姜芽,令子多指。食
螃蟹,令子
横生。食
羊肝,令子
多厄。食
鳖肉,令子项短缩头。食鱼,令子生
疳蚀疮。食
山羊肉,
令子多病。食
野鸭肉,令子
倒生。食
鸭卵,令子
心寒。食
鸡肉、鸡卵同
糯米食,令子生
寸白虫。食雀肉饮酒,
令子多淫无耻或生
雀子斑。食诸般茵蕈,令子
惊风而夭。他若
麦芽、
大蒜最消
胎气。
薏米、
苋菜亦易
堕胎。
至于无鳞鱼、驴
马肉,食之过月
难产。若生冷、辛热、煎炒油面等物,亦宜避忌,免后多病,只宜蔬饭薄粥,
少佐肉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