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林女科证治》
书名:竹林女科证治朝代:作者:时间:

[卷二 安胎上] 六月养胎

    妊娠六月,始受金精,以成其筋。宜小劳,毋逸欲。毋食鸟兽肉,是谓变腠理纫筋,以养其力,以坚背膂。 是月足阳明胃脉养胎,其经不可针灸。胃主口目,此时儿口目皆成。调五味,食甘美,毋太饱。是月胎气不和, 卒有所动不安,或腹痛或胀闷,宜安胎和胜饮。
    安胎和胜饮
     当归(二钱)白术蜜炙,一钱五分)黄芩(酒炒)白芍(酒炒)砂仁(炒去衣)茯苓 续断酒蒸,各一钱)炙甘草(五分) 水一钟半,煎七分服,六日进一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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