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保产上] 产后禁忌
产后七日内毋犯冷水,毋洗下部。毋梳头以劳力,毋起早以
冒风,毋行走以
伤筋骨。至七日外方可用温水
洗下部,尤须防
产门进风。月内毋多言,毋劳女工,毋用凉水洗手足,即温水亦宜少洗。毋受惊恐,毋动怒气,
毋过饮食,毋犯
房劳,即一百二十日内亦不可劳
神劳力。毋食重浊之物,
以壅滞
经络。毋食辛热之物,使血妄行。毋食生冷之物,使血凝结。毋食
消导耗散之物,以损
气血。毋多饮醇酒
,以致
神昏失误。毋多食咸味,以烧干乳汁。产后忌冒风而产门更宜紧防,虽七日外亦须遮盖紧密,
脐腹宜时用
衣服烘热温之。虽暑月亦宜浓盖,否则腹寒血气不行且多
疼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