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求嗣下] 断脐法
子在腹中
胞胎十月止,于
脐中与母
通气。虽出胞胎,其脐中所通之气犹未尽绝,断脐之后招风致病者有之,
其法必须先用熟汤浴过,不使
水气入内,
然后方断
脐带,则不伤水生病。断脐须将汁令尽,否则
寒湿入腹,或作
脐风,又须于近脐四、五寸处,以绵扎紧,以帛包裹,以口咬断,令暖气入儿腹中,此又为起死回生之妙法。
近用
艾叶灸脐亦妙。所留脐带不可太长,太长则难干而伤肌,且恐引
外风入腹变为脐风。亦不可太短,太短则
逼内而伤脏,或致成
腹痛而
夜啼。只以儿之足掌为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