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 毒草部] 常山
苗名
蜀漆。功用相同。
气味苦辛寒。有毒。主治
伤寒寒热。热发
温疟。劫痰
截疟。逐
老痰积饮。散山岚
瘴气。
蜀漆
气味辛苦。纯阳有毒。生用则上行。必吐。
酒蒸炒熟则
气少缓。少用亦不致吐。
治疟及
咳逆寒热。腹中坚痞。瘕聚
邪气。
破血。洗去腥。与苦酸同用。导
胆邪。(洁古)岭
南瘴气。寒热所感。多在营卫皮肉之间。欲去
皮肤毛孔中瘴气
根本。非
常山不可。但性吐人
。惟以
七宝散冷服之。即不吐。且验也。(李斋)疟家痰涎
黄水。或停潴
心下。或结胁间
。乃生寒热。法当用常山吐逐。水在
上焦。常山能吐之。水在胁下。常山能破其而下其水
。但须行血药品佐助之。乃收十全之功。其有纯热发疟。或蕴热
内实之证。投以常山。
大便
点
火与
盖无
客于
助。
秘方。用
清和丸如
〔论〕经曰。夏伤于暑。秋为。疟。盖谓
暑热郁于
经络之内。入秋而束以
风寒。阴
阳相
尤多。
为虚为
治
暑疟
损庵治
于阳而热已。是大法之不可易者也
络之内。故不能即已。惟开其郁而
行而经络乃大畅也。至于病在阴分
然后作表汗而解。然则以苦甘寒
升发。必其前未用。或更伤其
胃气
阴得阳之升而出尔。若未至于
下陷
色。知为暑
伤血分。用四物加苦辛寒药。二日发
唇疮而愈。是
后耳。即补胃之剂。又岂得漫投于留邪未动之会乎。缪氏言
确论也。丹溪又曰。若取汗而不得汗。
理血而汗不足。必更求切
使之离于
阴阳而霍然以去。盖论药至恰中病情之处。即补益亦
常山劫剂。而倚为无上妙品乎。其亦不学之甚矣。或曰。无痰
治痰之药。自
有应节而投。如缪氏法治之累效者。又何须是物
积饮。
形气充实之病为得耳。
缪氏。入口即吐。其性暴悍可知。最损
真气。故疟非由于瘴气。及老痰积饮所致者。弗
用
〔辨治〕须细实色黄。形如鸡骨者佳。生用令人大吐。酒浸一日。蒸熟。或炒。或醋
浸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