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四 谷部] 醋
又名苦酒。惟
米醋入药。造法。
三伏时用仓米一斗。淘净蒸饭。摊冷黄。晒簸。水淋
净。别以仓米二斗蒸饭。和匀入瓮。以水淹过。
密封暖处。
三七日成矣。(濒湖)江北造醋。
用晚米一斗为饭。
青蒿三日。出黄。每饭一碗。冷水二碗。烧酒曲四两。入瓮
封固。一七
后用柳木棍每早搅之。四十九日后。去渣煮熟。其醋不甚酽。初甚苦。故谓苦酒。(门)
味酸苦。气温。入
厥阴肝经。反蛤肉。主消痈肿诸毒。除症块坚积。散结气及心
中酸水
痰饮
诸药
愈
黄细
故从
有麻
穿。舌
并以
投之
一
〔论〕醋之用类取于酸收。何又主消痈肿。除症块。书云。
木曰曲直。曲直作酸。以木
属阳
欲奋
机也
义可
是
经言酸走筋。筋病毋多食酸。故
筋挛偏痹。手足屈伸不便者。忌之。又言味过于酸。肝
气以
〔
修治〕南方炒米为醋。最酽。入药须以一
分水。半分醋和之。方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