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家正眼》
书名:诊家正眼朝代:明作者:李中梓时间:公元1642年

[卷二] 短脉(阴)

    
    体象
    短脉涩小,首尾俱俯;中间突起,不能满部。
    主病
    短主不及,为气虚症。短居左寸,心神不定。短见 右寸,肺虚头痛。短在左关,肝气有伤。短在右关,膈间为殃。左尺见短,少腹必疼。右尺见短,真火不隆。 【按】短之为象,两头沉下,而中间独浮也。在时为秋,在人为肺。肺应秋金,天地之气,至是而收 敛,人身一小天地,故畜缩之象相应,而短脉见也。《内经》曰∶“短则气病。”盖以气属阳,主乎充沛, 若短脉独见,气衰之确兆也。然肺为主气之脏,偏与短脉相应,则又何以说也。《素问》曰∶“肺之平脉厌厌聂聂,如落榆荚。”则短中自有和缓之象,气仍治也。若短而沉且涩,而谓气不病可乎!高阳生以短脉 为中间有,两头无,为不及本位。尝衷之以至理,而知其说不能无弊也。盖脉以贯通为义, 一息不运,则机缄穷,一毫不续,则穹壤判,岂有断绝不通之理哉!假使上不贯通,则为阳绝,下不贯通, 则为阴绝,俱为必死之脉矣。戴同父亦悟及此,而云短脉只宜见于尺寸,若关中见短,是上不通寸,下不通尺, 为阴阳绝脉而必死。据同父之说,极为有见。然尺与寸可短,依然落于阴绝阳绝矣,非两头断绝也。特两头俯 而沉下,中间突而浮起,仍自贯通者也。叔和云∶“应指而回,不能满部”,亦非短脉之合论也。 李时珍曰∶“长脉属肝,宜于春;短脉属肺,宜于秋。但诊肺肝,则长短自见。”故 知非其时、非其部,即为病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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