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百合狐惑阴阳毒病证治第三] 论一首、证三条、方十二首
(案当十一首)
论曰。
百合病者。
百脉一宗。悉致其病也。意欲
食复不能食。常默然。欲卧不能卧。欲行不能行。饮食
或有美时。或有
不用闻
食臭时。如寒无寒。如热无热。
口苦小便赤。诸药不能治。得药则剧
吐利。如有神灵
者。
身形如和。其脉微数。每溺时
头痛者。六十日乃愈。若溺时头不痛
淅然者。四十日愈。若溺快然。但
头眩者。二十日愈。其证或未病而预见。或病四五日而出。或病二十日。或一月微见者。各随证
治之。(默然。赵本作
默默。不用闻食臭之用字。徐沈作欲。微见。巢源。作复见。千
金。作后见。魏快。作怏。非。)
〔尤〕百脉一宗者。分之则为百脉。合之则为一宗。悉致其病。则无之非病矣。然详其证。意欲食矣。而
复不能食。常默然静矣。而又躁
不得卧。饮食或有时美矣。而复有不用闻食臭时。如有寒如有热矣。而又不
见为寒。不见为热。诸药不能治。得药则剧吐利矣。而又身形如和。全是
恍惚去来。
不可为凭之象。惟口苦小便赤。脉微数。则其常也。所以者何。
热邪散漫。未统于经。其气游走无定。故其
病亦去来无定。而病之所以为热者。则征于脉。见于口与便。有不可掩然者矣。夫
膀胱者。
太阳之腑。其脉上
至巅顶。而外行
皮肤。溺时头痛者。太阳乍虚。而
热气乘之也。淅然快然。则降序矣。夫乍虚之气。溺已
即复。而
热淫之气。得阴乃解。故其甚者。必六十日之久。诸阴尽集。而后邪退而愈。其次四十
日。又其次二十日。热瘥减者。愈瘥速也。此病多于
伤寒热病前后见之。其未病而预见者。热气先动也。
其病后四五日。或二十日。或一月见者。
遗热不去也。各随其证以治。具如
下文。
案魏氏以此证。断为
气病。而今验之于病者。气病多类此者。然下条
百合诸方。并似与气病不相干。
故其说虽甚巧。竟难信据。千金云。伤寒
虚劳。大病已后。不平复。变成斯疾。其状
恶寒而呕者。病在上
焦也。二十三日当愈。其状
腹满微喘。
大便坚。三四日一大便。时复小溏者。病在
中焦也。
六十三日当愈。其状
小便淋沥难者。病在
下焦也。三十三日当愈。各随其证治之。思邈所论如此。参之于
本条。明是百合病。别是一种病。尤注颇详。故今从之。(
张氏医通。有治百合病
医案一则。当参考。)
百合病。
发汗后者。
百合知母汤主之。(千金。作百合病。已经
发汗之后。更发者。下文例并同。)
〔尤〕人之有百脉。犹地之有众水也。众水朝宗于海。百脉朝宗于肺。故百脉不可治。而可治其肺。
百合。味甘平微苦。色白入肺。治
邪气。补虚清热。故诸方悉以之为主。而随证加药治之。用
知母者。以发
汗
伤津液故也。
〔魏〕百合病。用百合。盖古有百合病之名。即因百合一味。而瘳此疾。因
得名也。如
伤寒论条内云。
太阳病桂枝证。亦
病因药而得名之义也。
案
本草苏颂云。仲景治百合病。凡四方。病名百合。而用百合治之。不识其义。今得魏注。而义自
明。后世有病名河白者。以河
白草治之。(出证治大还。)即与此同义。
百合知母汤方
百合(七枚擘)知母(三两切)
上先以水洗百合渍一宿。当白沫出。去其水。更以
泉水二升。煎取一升。去滓。别以泉水二升。煎
知母。取一升。去滓。后合和。煎取一升
五合。分温再服。(外台。滓别之间。有置
之一处四字。)
百合病。下之后者。
滑石代赭汤主之。(外台。
滑石上。有百合二字。尤本仍之。)
〔魏〕至下之后。不用知母。而以滑石代赭汤主之者。以重坠之品。随下药之势使邪自下泄也。用
代赭石之涩。涩大便也。用滑石之滑。利小便也。
〔徐〕加之泉水。以泻阳而
阴气自调也。
滑石代赭汤方
百合(七枚擘)滑石(三两碎绵裹)代赭石(如弹丸
大一枚碎绵裹)
上先以水。洗百合渍一宿。当白沫出。去其水。更以泉水二升。煎取一升。去滓。别以泉水二升。煎
滑石代赭。取一升。去滓。后合和。重煎取一升五合分
温服。(外台。滓别间。
有置一厢三字。别作又。)
百合病吐之后者。用后方主之。
〔鉴〕百合病。不应吐。而吐之不解者。则
虚中。以
百合鸡子汤。清而补之也。
〔尤〕本草。
鸡子。
安
五脏治热疾。吐后
脏气伤。而病不去。用之不特安内。亦且攘外也。
百合鸡子汤方
百合(七枚擘)
鸡子黄(一枚)
上先以水。洗百合。渍一宿。当白沫出。去其水。更以泉水二升。煎取一升。去滓。纳鸡子黄。
搅匀。煎五分温服。
百合病。不经吐下发汗。病形如初者。
百合地黄汤主之。
〔鉴〕百合一病。不经吐下发汗。病形如初者。是谓其病迁延日久。而不增减。形证如首章之初也。
以百合地黄汤。通其百脉。凉其百脉。
〔尤〕此则百合病
正治之法也。盖肺主
行身之阳。肾主行身之阴。百合色白入肺。而
清气中之热。
地黄色黑入肾。而除血中之热。
气血既治。百脉
俱清。虽有邪气。亦必自下。服后大便如漆则热除之验也。外台云。大盒饭出黑沫。
百合地黄汤方
百合(七枚擘)
生地黄汁(一升)
上以水洗百合。渍一宿。当白沫出。去其水。更以泉水二升。煎取一升。去滓。纳
地黄汁。煎取一升
五合。分温再服。中病勿更服。大便常如漆。(常。赵本作当是。徐沈尤并同。)
〔程〕如漆。地黄汁也。
案程注亲验之说。今从之。地黄汁。服之必泻利。故云中病勿更服。
百合病。一月不解。变成渴者。
百合洗方主之。
〔尤〕病久不解。而变成渴。
邪热留聚在肺也。单用百合。渍水外洗者。以
皮毛为肺之合。其气相
通故也。洗已。食煮饼。按外台云。洗身讫。食
白汤饼。今也。本草。
粳米
小麦。并除热止渴。勿以咸豉者。恐咸味耗水而增渴也。
百合洗方
上以百合一升。以水一斗。渍之一宿。以洗身。洗已食煮饼。勿以盐豉也。
总病论云。煮饼。是切
面条。汤煮水淘过。热汤渍食之。活人书注云。煮饼。即淡熟面条也。张师
正倦游录云。凡以面为食煮之。皆谓汤饼。
百合病。渴不瘥者。栝蒌
牡蛎散主之。
〔尤〕病变成渴。与百合洗方。而不瘥者。热盛而津伤也。
栝蒌根。苦寒。
生津止渴。
牡蛎。咸寒。引热下行。不使上烁也。
栝蒌牡蛎散方
栝蒌根牡蛎(熬
等分)
上为细末。饮服
方寸匕。日三服。
百合病。变
发热者。(〔原注〕一作发
寒热。)
百合滑石散主之。
〔鉴〕百合病。如寒无寒。如热无热。本不发热。今变发
热者。其
内热可知也。故以百合滑石散主之。热从小便而除矣。
百合滑石散方
百合(一两炙)滑石(三两)
上为散。饮服方寸匕。日三服。当微利者止服。热则除。
千金。一本云。治百合病。
小便赤涩。脐下坚急。外台同。
郭白云云。仲景以药之百合。治百合病。与
神农经主治不相当。千古难晓其义。是以孙
真人言。伤寒杂
病。自古有之。前古名贤。多所防御。至于仲景。时有神功。寻思旨趣。莫测其致。所以医人不能钻仰万一
也。然百合之为物。岂因治百合之病。而后得名哉。或者病须百合可治。因名曰百合乎。少时见先生言。以百
合汤。治一仆病得愈。余是时未甚留意。不解仔细详看。虽见其似寒似热。似饥似饱。欲行欲
卧。如百合之证。又自呼其姓名。有终夕不绝声。至醒问之。皆云不知。岂所谓如有神灵者耶。
百合病。见于阴者。以阳法救之。见于阳者。以阴法救之。见阳攻阴。复发其汗。此为逆。见
阴攻阳。乃复下之。此亦为逆。(
脉经。阳法作阴法。阴法作阳法。)
〔沈〕此治百合病之要法也。微邪伏于营卫。流行而病
表里。当
分阴阳。以施救治可也。
〔鉴〕百合一
病。难分阴阳表里。故以百合等汤主之。若病见于阴者。以
温养阳之法救之。
见于阳者。以凉
养阴之法救之。即下文见阳攻阴。或攻阴之
后。表仍不解。复发其汗者。此为逆。见阴攻阳。或攻阳之后。里仍不解。乃复下之者。此亦为逆也。
〔徐〕
内经。所谓用阴和阳。用阳和阴。即是此义。故诸
治法皆以百合为主。
至病见于阳。加一二味。以和其阴。病见于阴。加一二味。以和其阳。
案千金云。百合病。见在于阴。而攻其阳。则阴不得解也。复发其汗。为逆也。见在于
阳。而攻其阴。则阳不能解也。复下之。其病不愈。文异意同。
狐惑之为病。状如伤寒。默默欲眠。目不得闭。卧起不安。蚀于喉为惑。蚀于阴为狐。不欲饮食。恶闻食
臭。其面乍赤乍黑乍白。蚀于上部。则
声喝。(〔原注〕一作嗄。)
甘草泻心汤
主之。(巢源。作目挛不得闭。外台。作
目瞑不得眠。为狐之下。巢源外台。有狐惑之
病并五字。其面目。外台无目字。脉经。千金外台。并无
甘草二字。然方则载甘草泻心汤。
巢源外台。喝作嗄。○案字书。喝。于遏切。音。嘶声。嗄。先齐切。音西。声破曰嗄。)
〔程〕此证因伤寒而变斯疾。故初得犹状伤寒。病后犹肠胃空虚。而有热则虫上下作。虫上作。则蚀咽
喉为惑。虫下作。则蚀
二阴为狐。
灵枢经曰。虫动则令人心。是以起
卧不安。虽默默欲眠。而目不得闭。
虫闻食臭。则求食。故恶闻食臭。而不欲饮食也。虫动
胃虚。则面目之色无定。是以乍赤乍黑乍白也。
〔徐〕
毒盛在上。蚀于喉为惑。谓热淫如惑乱之气。感而生惑也。毒偏在下。侵蚀于阴为狐。谓柔害而
幽隐。如狐性之阴也。蚀者。若有食之。而不见其形。如
日月之蚀也。
〔尤〕狐惑
虫病。即巢氏所谓病也。
盖虽虫病。而能使人惑乱而狐疑。故曰狐惑。至生虫之由。则赵氏所谓
湿热停久。蒸腐气血。而成瘀浊。于
是
风化所腐。而
成虫者当矣。甘草泻心。不特使
中气运。而湿热自化。抑亦苦辛杂
用。足胜
杀虫之任。
〔鉴〕狐惑。
牙疳下疳等疮之古名也。近
时惟以疳呼之。下疳。即狐也。蚀烂肛阴。牙疳。即惑也。蚀咽。腐龈脱牙。
穿腮破唇。每因伤寒病后余毒。
与湿之为害也。或生
斑疹之后。或生癖疾
下利之后。其为患亦同。甘草泻心汤。必传写之误也。姑存之。
医说云。古之论疾。多取像取类。使人易晓。以
时气声嗄咽干。欲睡复不
安眠。为狐惑。以狐多疑惑也。
郭白云云。狐惑。病。多因医者汗吐下太过。又利小便。重
亡津液。
热毒内攻。
脏腑焦枯。虫不得安。
故上下求食。亦有不发汗。内热焦枯而成者。凡人之喉及阴肛。比他
肌肉津润。故虫缘津润而食之。病又不
止因伤寒而成。多自下感。或居
湿地。或下利久而得。当于中求之。案此说极是。但至言虫不得安。上下
求食。岂有此理。蚀是蚀烂之义。湿热郁蒸所致。非
虫实食喉及肛之谓也。
甘草泻心汤方
甘草(四两○案据伤寒论当有炙字)
黄芩人参干姜(各三两)
半夏(
半升○案赵本作半斤非)
黄连(一两)
大枣(十二枚○案据伤寒论当有擘字)
上七味。水一斗。煮取六升。去滓再煎。温服一升。日三服。(案据伤寒论。味
下脱以字。三服下。外
台。有兼疗下利不止。心中。坚而呕。肠中鸣者方。十八字。)
案窦氏
疮疡全书。李氏
医学入门。并用
三黄泻心汤。盖因脉经单作
泻心汤耶。三黄泻心汤。吐衄篇。称泻心汤。
蚀于下部。则咽干。
苦参汤洗之。(巢源。干下。有此皆由
湿毒瓦斯所为也九字。)
蚀于肛者。
雄黄熏之。(千金外台。肛下有外字。程本黄下有散字。)
雄黄
上一味。为末。筒瓦二枚。合之烧。向肛熏之。
〔原注〕脉经云。病患或从呼吸。上蚀其咽。或从下焦。蚀其肛阴。蚀上为惑。蚀下
为狐。
狐惑病者。
猪苓散主之。○徐程删此注。
〔徐〕下部毒盛。所伤在血。而咽干。喉属阳。咽属阴也。药用
苦参熏洗。以去风清热而杀虫也。蚀
于肛。则不独随经而上侵咽。湿热甚。而
糜烂于下矣。故以雄黄熏之。雄黄之杀虫。去风
解毒。更力也。
苦参汤方
(原本缺。徐沈尤本及金鉴。所载如下。)
苦参(一升)以水一斗。煎取七升。去滓熏洗。日三服。(案尤本金鉴。并无服字。是。)
苦参汤方
(徐熔附遗云。以
庞安时伤寒总病论补之。程同。)
苦参(半斤)
槐白皮野狼
牙根(各四两)
上锉。以水五升。煎三升半洗之。
案二方未知何是。然以理推之。用苦参一味为佳。用苦参一味。治
龋齿。见于史记
仓公传。亦取乎清
热杀虫。脉经所载。猪苓散。楼氏纲目云。未考。案证类
猪苓条。图经云。
黄
胆病。及狐惑病。并猪苓散主之。猪苓、
茯苓等分。杵末。每服方寸匕。水调下。盖此方也。
病者脉数。无热微烦。默默但欲卧。汗出。初得之三四日。
目赤如鸠眼。七八日目四(〔原注〕一
本此有黄字。)黑。若能食者。脓已成也。
赤小豆当归散主之。(玉函脉经。作目四皆黄。总病论。作周。)
〔鉴〕数主疮。主热。今外无
身热。而内有疮热。疮之热在于阴。故默默但欲卧也。热在于阳。故微
烦汗出也。然其病初得之三四日。目赤如鸠眼者。是热蕴于血。故络赤也。七八日。四皆黑者。是热
瘀血
腐。故络黑也。若不能食。其毒尚伏诸里。若已能食。其毒已化成脓也。
〔程〕能食者。邪气散漫。不在脏腑。而在阴肛。烂肉腐肌。而成脓矣。
〔尤〕按此一条。注家有目为狐惑病者。有目为
阴阳毒
者。要之亦是湿热蕴毒之病。其不腐而为虫者。积而为痈。不发于身面者。则发于肠脏。亦
病机自然之
势也。仲景意谓与狐惑阴阳毒。
同源而异流者。故特论列于此欤。
赤小豆当归散方
赤小豆(三升浸令芽出曝干)
当归(十两○案原本缺两数今根据宋本及俞本补之千
金作三两徐熔附遗引庞安时当归一两)
上二味。杵为散。
浆水服方寸匕。日三服。
〔程〕当归。主
恶疮疡。赤小豆。主排痈肿。浆水。能调理脏腑。三味为治痈脓已成之剂。此方蚀于
肛门者。当用之。按后
先血后便。此
近血也。亦用此汤。以
大肠肛门。本是一源。病虽不同。其解
脏毒则
一也。(浆。酢也。炊
粟米热。投冷水中。浸五六日。生白花。色类浆者。案浆水法。出
本草蒙筌。)
张氏医通云。此方治
肠痈便毒。及下部
恶血诸疾。
阳毒之为病。
面赤斑斑如
锦纹。
咽喉痛。
唾脓血。五日可治。七日不可治。
升麻鳖甲汤
主之。(脉经。无
鳖甲二字。)
阴毒之为病。面
目青。
身痛如被杖。咽喉痛。五日可治。七日不可治。升麻鳖甲汤。去雄黄蜀椒主之。
(
肘后。七日不可治。作过此死三字。脉经千金。
升麻以下十字。作
甘草汤三字。)
〔尤〕毒者。邪气蕴蓄不解之谓。阳毒非必极热。阴毒非必极寒。邪在阳者。为阳毒。邪在阴者。为
阴毒也。而此所谓阴阳者。亦非脏腑气血之谓。但以面赤斑斑如锦纹。咽喉痛唾脓血。其邪着而在表者。谓之
阳。面目青。身痛如被杖。咽喉痛。不唾脓血。其邪隐而在表之里者。谓之阴耳。故皆得辛温升散之品。
以发其蕴蓄不解之邪。而亦并用甘润咸寒之味。以安其邪气。经扰之阴。五日邪气尚浅。发之犹易。
故可治。七日邪气已深。发之则难。故不可治。其蜀椒雄黄二物。阳毒用之者。以阳从阳。欲其速散也。
阴毒去之者。
恐
阴邪不可劫。而阴气反受损也。
〔沈〕阴毒者。非
阴寒之阴。即
阴血受寒为阴。而血凝不散。故成阴毒。
后人不解其义。视为阴寒
直中。变为阴毒。拟用
霹雳散正阳丹。(案徐程
注意。并如
是。)皆是未入仲景藩篱耳。惟元时
王安道。辨非阴寒直中。(案出
溯洄集。)可谓言直理正。惜其又云天地恶毒
异气。混淆未明。使后人无所措手。(案金鉴本于王氏之言。
遂云阴毒阳毒。即今世俗所称
痧证。阴毒反去雄黄蜀椒。必传写之讹。故治是证者。不必问其阴阳。但刺其
尺泽委中。手中十指脉络。暴出之处
出血。轻则用
刮痧法。随即服
紫金锭。此说亦叵从。)
升麻鳖甲汤方
升麻(二两)当归(一两)蜀椒(炒去汗一两)甘草(二两)鳖甲(手指大一
片炙)雄黄(半两研)
上六味。以水四升。煮取一升。
顿服之。老小再服汗。
〔原注〕肘后
千金方。阳毒用
升麻汤。无鳖甲有桂。阴毒用甘草汤。无雄黄。○案四升。肘
后。作五升。一升玉函。肘后。作二升。似是。
兰台轨范云。蜀椒辛热之品。阳毒用。而阴毒反去之。疑误。活人书。加
犀角等四味。颇切当。
董氏
医级云。此汤兼治阳毒阴毒二症。阳毒用此方治疗。阴毒亦以此方。去雄黄倍
川椒为治。以阴毒不
吐脓血。故去雄黄。
阴盛则阳衰。故倍川椒也。大抵
亢阳之岁多阳毒。
流衍之纪多阴毒也。但每遇此症。
按法
施治。曾无一验。凡遇此证。多以不治之证视之。百岁老人袁云龙曰。细详此二证。俱有咽喉痛三字。窃论
疡科书。有
锁喉风。
缠喉风。铁蛾缠三证。其状
相似。有
面色赤如斑者。有面色凄惨而青黑者。
有吐脓血者。
有身痛如杖。有
气喘息促。
谵语烦躁者。总以咽喉痹痛为苦。一发之间。三五日不减。即无
生理。岂非阳毒阴毒之类乎。再详其脉。缓大者生。细促者死。予见此二
症。先用
咽喉科利痰方治之。全活甚众。
案巢源云。夫欲辨阴阳毒病者。始得病时。可看手
足指。冷者是阴。不冷者是阳。又云。阳毒者。
面
目赤。或
便脓血。阴毒者。面目青而体冷。若发
赤斑。十生一死。若发
黑斑。十死一生。千金亦云。阳毒。
狂言或走。或见鬼。或
吐血下利。其脉浮大数。阴毒。
短气不得息。
呕逆。
唇青面黑。
四肢厥冷。其脉沉
细紧数。由此观之。阳毒乃不得不用活人
阳毒升麻汤。及
化斑汤之属。即后世所谓
阳斑也。阴毒乃不得
不用庞氏
附子饮霹雳散正阳丹之类。即后世所谓
阴斑也。而以升麻鳖甲汤一方主之者。
可疑。董氏无一验
之说。觉不诬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