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消渴小便利淋病脉证并治第十三] 脉证九条、方六首
厥阴之为病。
消渴气上冲心。心中疼热。饥而不欲食。食即
吐蛔。下之不肯止。
〔鉴〕按此条是
伤寒论厥阴经正病。与
杂病消渴之义不同。必是错简。
喻氏法律云。消渴之证。
内经有其论无其治。金匮有论有治矣。而集书者。采伤寒论厥阴经消渴之文
凑入。后人不能决择。斯亦不适于用也。盖
伤寒热邪。至厥阴而尽。热势
入深。故渴而消水。及热解则不渴。且不消矣。岂杂证积渐为患之比乎。
寸口脉浮而迟。浮即为虚。迟即为劳。虚则
卫气不足。
劳则
荣气竭。(诸本。接下条为一条。今根据金鉴分出。)
〔鉴〕按此条当在
虚劳篇中。错简在此。
寸口通指左右三
部而言也。浮而有力为风。浮而无力为虚。按之兼迟。即为虚劳之诊。故主卫外营
内虚竭也。
趺阳脉浮而数。浮即为气。数即
消谷。而大坚。(一作紧。)气盛则溲数。溲数即坚。
坚数相搏。即为消渴。(
脉经坚字。并作紧。金鉴云。而大坚句。不成文。大字之下。当有便字。必是传写
之讹。魏云。大坚。即
大便坚也。一作紧。非。)
〔程〕
趺阳。
胃脉也。内经曰。
三阳结谓之消。胃与
大肠。谓之三阳。以其
热结于中。则脉浮而数。内
经又曰。
中热则胃
中消谷。是数即消谷也。气盛。
热气盛也。谷消热盛。
则水偏渗于
膀胱。故
小便数而大便硬。胃无
津液。则成消渴矣。此中消脉也。
外台古今录验论云。消渴病有三。一渴而饮水多。小便数有脂。似麸片甘者。皆是消渴病也。二吃食多。
不甚渴。
小便少似有油而数者。此是
消中病也。三渴饮水不能多。但腿肿脚先瘦小。
阴痿弱数小便者。此是肾
消病也。又
东垣试效方云。
高消者。舌上赤裂。大渴引饮。逆调论云。心移热于肺。传为
膈消者。是也。以白
虎加
人参汤治之。中消者。善食而瘦。
自汗。大便硬小便数。叔和云。
口干饮水。多食饥虚。成消中者。是
也。以调胃承气
三黄丸治之。
下消者。烦渴引饮。耳叶焦干。小便如膏。叔和云。焦烦水易亏。此
肾消也。以
八味丸治之。总录所谓末传能食者。必
发脑疽背疮。
不能食者。必
传中满
鼓胀。皆谓不治之证。○案
据此论。
本节之症。即是消中之谓。
男子消渴。小便反多。以饮一斗。小便一斗。
肾气丸主之。(方见妇人杂病中。)
〔程〕
小便多则消渴。内经曰。饮一溲二者不治。(出
气厥论。)今饮一溲一。故与肾气丸治之。肾
中之气。犹水中之火。地中之阳。蒸其
精微之气。达于
上焦。则云升而雨降。上焦得以如雾露之溉。
肺金滋
润。得以
水精四布。
五经并行。斯无消渴之患。今其人也。摄养失宜。
肾水衰竭。
龙雷之火。不安于下。但
炎于上。而刑肺金。
肺热叶焦。则消渴引饮。其饮入于胃。下无火化。直入膀胱。则饮一斗。溺亦一斗也。
此属下消。
〔尤〕盖水液属阴。非气不至。气虽属阳。中实含水。水之与气。未尝相离也。肾气丸中。有桂
附。所以斡旋肾中颓堕之气。而使上行心肺之分。故名曰
肾气。不然。则
滋阴润燥之品。同于饮水无济。但
益下趋之势而已。驯
至阳气全消。有降无升。饮一溲二而死不治。夫岂知饮入于胃。
非得肾中
真阳。焉能游溢
精气。而上输脾肺耶。
〔沈〕男子二
字。是指
房劳伤肾。火旺水亏。而成消渴者。
外台。近效祠部李
郎中论云。消渴者。原其发动。此则
肾虚所致。每发即小便至甜。按洪范。稼穑作甘。
以物理推之。淋饧醋酒作脯法。须臾即皆能甜也。
足明人食之后。滋味皆甜。流在膀胱。若腰
肾气盛。则上蒸
精气。气则下入
骨髓。其次以为
脂膏。其次为血肉也。其余别为小便。故小便色黄。血之余也。HT气者。
五脏之
气。咸润者。则下味也。腰肾既虚冷。则不能蒸于上。
谷气则尽下为小便者也。故
甘味不变。其色清冷。则
肌肤枯槁也。又肺为五脏之
华盖。若下有暖
气蒸即肺润。若下冷极。即
阳气不能升。故肺干则热。
譬如釜中有水。以火暖之。其釜若以板盖之。则暖
气上腾。故板能润也。若无火力。
水气则不上。此板终不
可得润也。火力者。则为腰肾强盛也。常须暖将息。其水气即为食气。食气若得暖气。即润上而易消下。亦
免干渴也。是故
张仲景云。宜服此
八味肾气丸。又张仲景云。
足太阳者。是膀胱之经也。膀胱者。是肾之腑
也。而小便数。此为气盛。气盛则消谷。大便硬。衰则为消渴也。男子消渴。饮一斗。小便亦
得一斗。宜八味肾气丸主之。神方。消渴人。宜常服之。
即本方。但用
山茱萸五两桂附各三两。
吴氏方考云。是阴无阳而不升。阳无阴而不降。水
下火上。不相既济耳。故用
肉桂附子之辛热。壮其少
火。用
六味地黄丸。益其
真阴。真阴益则阳可降。
少火壮则阴自升。故灶底加薪。枯笼蒸溽。槁禾得雨。生
意惟新。明者知之。昧者鲜不以为迂也。
陈氏
外科精要云。一士
大夫病渴。治疗累岁不安。一名医使服八味丸。不半载而疾痊。因疏其病源云。
今医多用
醒脾生津止渴之药误矣。其疾本起于肾水枯竭。不能止润。是
以
心火上炎。不能既济。煎熬而生渴。今服此药。降
心火生其肾水。则渴自止矣。
即本方。以真
北五味子。代附子。圣济直指同。朱氏集验云。治消渴。八味丸。去附子。加
五味子。用
茧空。及茄空。煎汤下。
严氏济生方。
加减肾气丸。治劳伤
肾经。肾水不足。心
火自用。口舌焦干。多渴而引饮。
精神恍惚。
面赤心烦。
腰痛脚弱。肢体羸瘦。不能起止。
本方。去附子。加五味子
鹿角沉香。弱甚者加附子。
方勺泊宅编云。提点铸钱朝奉郎黄沔久病渴。极疲悴。予每见必劝服八味丸。初不甚信。后累医不痊。
谩服数两遂安。或问渴而以八味丸治之何也。对曰。汉武帝渴。张仲景为处此方。盖渴多是肾之
真水不足致
然。若其势未至于。但进此剂殊佳。且药性温平无害也。案汉武仲景相去数百年。
盖不过一时作此杜撰之言。取信于俗士耳。
脉浮。
小便不利。
微热消渴者。宜利小便
发汗。
五苓散主之。(方见上。)
〔徐〕脉浮微热。是表未清也。消渴小便不利。是里有热也。故以
桂枝主表。
白术苓泽主里。而多以
热水助其外出下达之势。此治消渴之浅而近也。按此与上条。同是消渴。上条小便多。知
阴虚热结。此条小
便不利。而微热。即为
客邪内入。故
治法迥异。然客邪内入。非真消渴也。合论以示辨耳。
渴欲饮水。水入则吐者。名曰
水逆。五苓散主之。(方见上。)
〔尤〕热渴饮水。热已消而水不行。则逆而成呕。乃消渴之
变证。曰水逆者。
明非消渴。而为水逆也。故亦宜五苓散。
去其停水。
〔沈〕此亦非真消渴也。
渴欲饮水不止者。
文蛤散主之。
〔鉴〕渴欲饮水。水入则吐。小便不利者。五苓散证也。渴欲饮水。水入则消。口干舌燥者。白虎加
人参汤证也。渴欲饮水。而不
吐水。非水邪盛也。不口干舌燥。非热邪盛也。惟引饮不止。故以
文蛤一味。不
寒不温。不清不利。专意于生津止渴也。
案金鉴云。
五倍子。亦名文蛤。
按法制之名
百药煎。大能生津止渴。故当用之。屡试屡验也。此说本
于
三因方。百药煎。于生津止渴固效矣。然其药出于后世。本条所用。即所谓花蛤也。○以上三条。详见伤
寒论辑义。
文蛤散方
文蛤(五两○俞本作四两)
上一味。杵为散。以沸汤
五合。和服
方寸匕。
淋之为病。小便如粟状。
小腹弦急。痛引
脐中。
〔徐〕淋之为病。全在
下焦。故前十一篇内。言下焦有热。亦主
淋闭不通。此言小便如粟状。粟者
色白。而滴沥甚。则如米屑也。然
气血不同。故后人有
五淋之名。小腹气不和。失其浑浓之元则弦急矣。热邪
上乘。则痛引脐中矣。
〔尤〕按巢氏云。淋之为病。由肾虚而膀胱热也。肾气通于阴。阴。水液下流之道也。
膀胱为
津液之腑。肾虚则小便数。膀胱热则水下涩。数而且涩。
淋沥不宣。故谓之淋。其状小便出少起多。小腹
弦急。痛引于脐。又有
石淋劳淋血淋气淋膏淋之异。详见本论。其言颇为明晰。可补仲景之未备。
案如粟状。根据巢源出少起多之语。唯言滴沥短少。如米
屑耳。云色白。殆凿矣。沈程以下诸注。皆以为石淋。然以理推之。小便
下砂石。不宜言如粟状。故今从徐注。
三因方云。淋。古谓之癃。名称不同也。癃者。罢也。淋者。滴也。今名虽俗。于义为得。
趺阳脉数。胃中有热。即消谷引食。大便必坚。小便即数。(程本。以此条。列于前趺阳脉浮而数
云云。即为消渴之后。是。魏本细书此条于
上格云云。义与前同。故未另注。)
〔尤〕胃中有热。消谷引饮。即后世所谓
消谷善饥为中消者。是也。
胃热则液干。故大便坚。便坚则水液
独走
前阴。故小便数亦即前条消渴胃坚之证。而列于
淋病之下。疑错简也。
淋家不可发汗。发汗则必
便血。
〔程〕膀胱蓄热则为淋。发汗以迫其血。
血不循经。结于下焦。又为便血。(详见
伤寒论辑义。)
小便不利者。有水气。其人苦渴。栝蒌
瞿麦丸主之。(苦。赵本作者。)
〔尤〕此下焦阳弱气冷。而水气不行之证。故以附子益阳气。
茯苓瞿麦行水气。观方后云。腹中温为知。
可以推矣。其人若渴。则是水寒
偏结于下。而燥火独聚于上。故更以
薯蓣栝蒌根。除热生津液也。夫上浮之
焰。非滋不熄。下积之阴。非暖不消。而寒润辛温并行。不倍此方为良法矣。欲求变通者。须于此三复焉。
〔鉴〕其人必脉沉无热。始
合法也。
〔沈〕盖
本经肿论。
腰以下肿者。当利其小便。而不见其方。
观此方后云。小便利腹中温为知。似乎在
水肿腹冷小便不利之方。想编书者误入。俟
高明细详用之。
栝蒌瞿麦丸方
栝蒌根(二两)茯苓薯蓣(各三两)附子(一枚炮)瞿麦(一两)
上
五味。末之。炼
蜜丸梧子大。饮服三丸。日三服。不知。增至七八丸。以小便利腹中温为知。
〔程〕薯蓣栝蒌。润剂也。用以止渴生津。茯苓瞿麦。利剂也。用以渗泄水气。膀胱者
州都之官。津液藏
焉。
气化则能出焉。佐附子之纯阳。则水气宣行。而小便自利。亦肾气丸之变制也。
案渴而小便不利。故非消渴。小便虽不利。而未至溺如粟状。且无小腹
急痛。故非淋也。即此治
水病。渴
而小便不利之方。沈氏之说似是。
小便不利。
蒲灰散主之。
滑石白鱼散。
茯苓戎盐汤。并主之。
〔鉴〕无
表里他证。小便不利者。小便
癃闭病也。
〔尤〕仲景不详见证。而并出三方。
以听人之随证审用。殆所谓引而不发者欤。
蒲灰散方
蒲灰(七分)
滑石(三分)
上二味。杵为散。饮服方寸匕。日三服。
〔徐〕蒲灰。即蒲席烧灰也。能去
湿热利小便。滑石。能通
九窍。去湿热。故主之。
案蒲灰。
证类本草。
甄权云。破
恶血。败蒲席灰也。魏
氏家藏方。用箬灰。楼氏纲目云。蒲灰。恐即
蒲黄粉。楼说难从。然千金有一方。附左备考。
千金。小便不利。茎中
疼痛。小腹急痛。
蒲黄滑石(各
等分)
上二味。治下筛。酒服方寸匕。日三。(
医垒元戎。治
产后小便不通。密钥匙散是。)
滑石白鱼散方
滑石(二分)乱发(二分烧)
白鱼(二分)
上三味。杵为散。饮服半钱匕。日三服。(半钱匕。俞本。作方
寸匕。)
〔尤〕别录云。白鱼。
开胃下气。去水气。
血余。疗
转胞小便不通。合滑石。为
滋阴益气。以利其小便者也。
案乱发。本经。主五淋。白鱼。恐非鱼中之白鱼。尔雅。。白鱼。本经云。
衣鱼。一名白鱼。主
妇人
疝瘕。小便不利。又南齐书。明帝寝疾甚久。敕台省府署文簿。求白鱼以
为治。是也。沈云。白鱼鲞。诸注并仍之。不可从。
茯苓戎盐汤方
茯苓(半斤)白术(二两)
戎盐(弹丸
大一枚)
上三味。先将茯苓白术。煎成。入戎盐。再煎。分温三
服。(先将以下十七字。原本缺。今据宋本。及徐沈尤本补之。程本金鉴。作以水五升。
煮取三升。分温三服。卢本。五升。作六升。)
〔尤〕纲目。戎盐。即青盐。咸寒入肾。以
润下之性。而就渗利之职。为驱除阴
分水湿之法也。
渴欲饮水。口干舌燥者。
白虎加人参汤主之。(方见中中。)
〔尤〕此肺胃热盛
伤津。故以白虎清热。
人参生津止渴。盖即所谓
上消膈消之证。疑亦错简于此也。
喻氏法律云。按此治火热伤其肺胃。清热救渴之良剂也。
故消渴病之在上焦者。必取用之。东垣以治膈消。洁古以治能食而渴者。
脉浮
发热。渴欲饮水。小便不利者。
猪苓汤主之。
〔沈〕此亦非真消渴也。伤寒
太阳阳明。热邪未清。故脉浮发热。渴欲饮水。胃热下流。则小便不利。故
以猪苓汤。导热滋干。而驱胃邪下出也。文蛤散。
猪苓散。五苓散。凡四条。编书者误入。
〔尤〕按渴
欲饮水。本文共有五条。而脉浮发热。小便不利者。一用五苓。为其水与热结故也。一用
猪苓。为其水与
热结。而
阴气复伤也。其水入则吐者。亦
用五苓。为其热消而水停也。渴不止者。则用文蛤。为其水消而热在也。其口干燥者。则用白虎加人参。
为其热甚而津伤也。此为
同源而异流者。治法亦因之各异如此。学人所当细审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