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脉位法天地五行论
人配天地,而称
三才,人身俨然一小天地也。凡
两间之理,无所不应,他不具论,即如脉之合
于
五行者,粲若
指掌请得而陈之。北方为坎,水之位也。南方为离,火之位也。东方为震,木之
位也。西方为兑,金之位也。中央为坤,土之位也。试南面而立,以观两手之部位。心属火居寸,
亦在南也。肾属水居尺,亦在北也。肝属木居左,亦在东也。肺属金居右,亦在西也。脾属土居
关,亦在中也。以
五行相生之理言之,天一生水,故先从左尺
肾水生左关
肝木,肝木生左寸
心火。心火为君主,其位至高不可下,乃分权于
相火。相火寓于右肾,肾本水也,而火寓焉。如
龙伏
海底,有火相随。右尺相火生
右关脾土,脾土生右寸
肺金,金复生水,
循环无端,此
相生
之理也。更以
五行相克之理言之,相火在右尺,将来克金,赖
对待之左尺,实肾水也。火得水
制,则不乘金矣。脾土在右关,将来克水,赖对待之左关,实肝木也,土得木制,则不侮水矣。肺
金在右寸,将来克木,赖对待之左寸,实心火也,金得火制,则不贼木矣。右手
三部,皆得左手
三部制矣,而左手三部竟无制者,独何欤?右寸之肺金,
有子肾水可复母雠。右关之脾土,有
子肺金可复母雠。右尺之相火,有子脾土可复母雠。是制于人者仍可制人,相制而适以相
成也。此
相克之理也。人诚能体天地之道以保其身,脉何有不调者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