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 望诊] 死证
尸臭舌卷,
囊缩肝绝。口闭
脾绝。
肌肉不滑,
唇反胃绝。发直齿枯,
遗尿肾绝。毛焦
面黑,直视目
瞑,
阴气已绝。眶陷系倾,汗出如珠,
阳气已绝。病后喘泻,脾脉将绝。目若正圆,手撒
戴眼,
太阳
已绝。声如鼾睡,吐沫
面赤,面黑
唇青,
人中肿满,唇反出外,
发眉冲起,
爪甲肉黑,手掌无纹,脐
凸
跗肿,
面青欲眠,目视不见,
汗出如油,肝绝之期,在于八日。眉倾胆死,手足甲青,或渐脱落,
呼骂不休,
筋绝之期,亦如于肝。
肩息直视,
心绝立死。发直如麻,不得屈伸,
自汗不止,
小肠绝
也,六日而死。口冷足肿,腹热
胪胀,
泄利无时,乃为脾绝,五日而死。
脊痛身重,不可反复,乃为
胃绝,五日而死。耳干背肿,
溺血屎赤,乃为
肉绝,九日而死。口张气出,不能复返,乃为
肺绝,三
日而死。泄利无度,为
大肠绝。齿枯面黑,
目黄腰折,自汗不休,乃为肾绝,四日而死。
齿黄枯落,
乃为骨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