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注金匮要略》
书名:高注金匮要略朝代:清作者:高学山时间:公元1872年

疮痈肠痈浸淫病脉证治第十八

    诸脉浮数。应当发热。而反洒淅恶寒。若有痛处。当发其痈。 疮者。怆也。伤也。风寒暑湿等之外因。客于经络。而其气血不和。有凄怆之象。因而烂伤损者是也。痈者。壅 也。拥也。或七情之内火。或六淫外邪。流于隧道。郁于经穴。以致气血不通。而壅塞拥起之象。故名痈。是疮 小痈大。疮浅痈深。且疮之所见。不拘十二经络。及任督两脉。痈即发于脏者。亦必移热于腑。而见三阳及任 督诸部者。以疮毒小而浅。故浮散而见各经之表。痈深而大。非阳经之热。不能成肿溃烂之势故也。根深 而大。或见于阴经者。则肿而不痛。或痒。甚至三四月溃出。而无脓者。名疽。阴阳之别也首条言诸痈初发 之脉症也。诸脉。指六部而言。浮为在表。数为热。浮脉见数。故症当发热。乃不发表热而反皮毛洒淅恶寒者。 是脉症不相对矣。若加上中下三部。或有一定之痛处。此为发痈之脉症。盖热毒之气外聚经络。故其脉见 浮数。又卫表之气。初得痈热。逼之而乍负。故洒淅恶寒也。痈处分上中下。而浮数。以寸关尺及左右分应 之。故曰。诸脉浮数也。 师曰。诸痈肿。欲知有脓无脓。以手掩肿上。热者为有脓。不热者为无脓。 肉腐皮薄。热毒外逼。故以手掩肿上。热者为有脓。不热则热在里而尚未透出。故无脓。又按肿上。跳动顶 指者为有脓。不顶指者为无脓。此法甚准。故并附于此。 肠痈之为病。其身甲错。腹皮急。按之濡。如肿状。腹无积聚。身无热。脉数。此为腹内有痈脓。薏苡附子败酱散主之。
    薏苡附子败酱散方
    薏苡仁(十分)附子(二分)败酱(五分) 上三味。杵为散。取方寸匕。以水二升。煎减半。顿服。小盒饭下。 此及下文两条。就诸痈而抽言肠痈之病脉症治也。但本条为小肠痈。下条为大肠痈之别耳。小肠之痈。起 于阳虚。不能运水而聚湿。湿久则生虚热湿热交蒸于小肠。则肠中之气血壅塞。而拥起成痈矣。大肠闭结。 而其气积热。气热而郁滞。则血不流行。故痈。此前后两方。一系责阳虚。而除湿热。一系责血热。而攻气滞之 不同也。小肠紧承胃之下口。其气虚寒。则不能胜湿而化热。小肠湿热。则上逼胃中。胃土外应肌肉。湿热 熏蒸。则血色不化。故身必甲错。湿热外浮。而腹与小肠为尤近。故其皮如急状。盖湿鼓而腾热之应也。然湿 热蒸腹皮。而痈肿在肠内。与皮内肠外之空处无涉。故按之濡。腹如肿状。而实非肿者。此也。夫腹中有积聚。 则气机之往来短促。而脉数于里者有之。身有表热。则阳浮气胜。而脉数于表者有之。若俱无此。而脉见数。 则数为气血不通。而热聚搏激之应。以症准之。则为腹内痈脓无疑矣。主本方者。湿为本病。故君甘寒之薏 苡以除湿。但除湿者。非扶真阳以呵导之。则其湿不能骤去。故佐以生阳之附子也。热为标病。故兼用苦寒 而攻暴热。及善破痈脓之败酱耳。为散、水煎而顿服。欲其少停胃中。所以并治身之甲错。及腹皮之急如肿 状也。小盒饭下。合未脓已脓而言。盖未脓而小便不通。则附子扶阳。薏苡渗湿。败酱、泄痈脓于扶阳渗湿之 中。而痈自消散。已脓而小便下通。则败酱、破脓。薏苡、泄毒。而以生阳之附子。为内合疮口之助。仲景之方。真 海市蜃楼。顷刻万状者也。 肠痈者。少腹肿痞。按之即痛如淋。小便自调。时时发热。自汗出。复恶寒。其脉迟紧者。脓未成。可下之。 当有血。脉洪数者。脓已成。不可下也。大黄牡丹汤主之。
    大黄牡丹汤方
    大黄(四两)牡丹皮(一两)芒硝三合桃仁(五十个)瓜子(半升) 上五味。以水六升。煮取一升。去滓。内芒硝。再煎沸顿服之。有脓当下。如无脓。当下血。(玩有脓当下四字。 知脓未成而可下者。非此汤矣。) 此言痈在大肠之病脉症治也。大肠承小肠之下口。而丽少腹。痈则气血壅塞而拥起。故少腹外肿而如痞。 大肠与膀胱之下口相贴。热势从邻近而逼溺管。故按之而肠痈自痛。溺管自急如淋状。所以知其非真淋 者。以小肠无病。而小便自调故也。小肠之痈为寒因。故不作表热。大肠之痈为热因。实热上蒸外被。故时时 发表热也。自汗与大承症之自汗同义。肠实者。胃亦实也。恶寒与白虎症之背恶寒同义。里热者。外反寒也。 前后两脉字。当指右尺而言。以内经之候大肠者。在此也。脉迟。为气阻之诊。脉紧。为聚痛之应。气方阻而尚 在聚痛。故知脓未成耳。可下不可下。非谓下文之大黄牡丹汤。当指大承及桃核承气。或抵当丸而言。盖初 起而痈势未成。大承下之。则实去热消。而痈固可散。即痈成而未脓者。犹可以桃核、抵当等方下之。泻血以 泻气。而痈亦可除故也。若夫洪为阴虚。数为火炽。痈脉阴虚。非营血内溃而何。痈脉火炽。非热毒外搏而何。 内溃之势已欲外搏。故知脓已成矣。脓已成者。不特大承之徒下实热不可任。即桃核、抵当之单下瘀血。亦 不可任。故曰不可下。犹言此不得以寻常之例下之耳。主大黄牡丹汤者。妙在用瓜子一味。盖瓜子生在瓜 穣中。而其仁则饱具生阳。常有努芽欲出之势。故能善入痈中。而主透痈溃毒之用。佐气窜性行之桃仁。以 破瘀逐血。味咸润下之芒硝。以软坚消肿也。牡丹皮详肾气丸注。本方取以为使。却又另是一番妙义。盖牡 丹之皮。固为升降生阳之品。入肾气丸之桂附阳药中者。取其升性而正用之。所以使之上补心气。而蒸填 虚悸。入于本方之硝黄阴药中者。又取其降性而倒用之。所以使之外摄寒热。而下趋大肠也。然后统以苦 寒沉雄之大黄。扫除涤荡之。则实热脓血俱去矣。名之曰大黄牡丹汤。而三物不与者。是以芒硝桃仁。建左 攻右取之勋。瓜子、奏诈降内应之捷。及其成功。元戎之外。惟檄文露布之参谋。转得同垂史册之道也。李 氏旧注。谓本方当在脓未成可下之之下。误。如果为下未脓之方。则成脓者。将死不治乎。抑别有方未传。或 传而残缺耶。且方后不得曰有脓当下矣。 问曰。寸口脉微而涩。法当亡血。若汗出。设不汗者云何。答曰。若身有疮。被刀斧所伤。亡血故也。 此合下条。言金疮之病脉症治也。左寸、心与膻中。为血液之宗主。右寸、肺与胸中。为阳气之根蒂。其脉微涩。 微为阳气虚。涩。为血液短可知。但阳附于阴。气根于血。是此脉以责涩为首。责微为从。故诊法为吐衄等之 亡血。并若发汗而汗出之脉。以亡血汗出致阴虚故涩。遂因阴虚而阳亦虚。故微也。设不汗出句。并亡血亦 互在内。犹云设若不曾汗出。及吐衄等亡血。则此脉当云因何而见也。答曰。此必身有疮。且此疮为刀斧所 伤之金疮。先经血气暴亡。故其脉。与吐衄及汗出者。同也。 病金疮。王不留行散主之。
    王不留行散方
     王不留行(十分八月八日采)蒴细叶(十分七月七日采)桑东南根白皮(十分三月三日采) 黄芩芍药浓朴干姜(各二分)甘草(十八分)川椒(三分除目及闭口者妙去汗) 上九味。桑根皮以上三味。烧灰存性。勿令灰过。各别捣筛。合治之为散。服方寸匕。小疮即粉之。大疮但服 之。产后亦可服。如风寒。桑东根勿取之。前三物。皆阴干百日。 金疮。即上条刀斧所伤。并跌扑亦在内。首卷所谓不内外因是也。其与疮痈之疮不同者。血液暴亡。气奔伤 处而多热。热则血液宣流。而轻易不可止遏者。一也。故用苦寒之黄芩。酸敛之芍药。所以清其热而敛其血 也。又血液暴亡。血奔伤处。而经络以血去而气虚。气虚则寒。寒则其气不贯不密。而疮口不能完合者。又一 也。故用辛温而生气之干姜。辛温而固气之川椒者。所以充贯其气。而且使固密之也。王不留行。行血中之 气。蒴细叶。主绝伤而续筋骨。桑根白皮。形如丝麻。象同肌肉。具续绝完合之性。烧灰则色黑味咸。黑则入 血而止敛之。咸则消肿而降润之。茎叶取其秋成。故采于七八两月。根皮取其生气。故采于三月。而且择向 东南也。时日风寒。则生气缩伏而不全。故以取为戒耳。三物皆阴干百日。勿欲以烘晒及朽烂伤其药性也。 君甘草而佐以浓朴。且为散而连服渣质者。以气血生于胃中之精悍。重用甘草。使全药从其性而停留胃 腑。配浓朴以宽展胸膈。并使营运伤处也。此王不留行一散。为金疮之圣药也。小疮伤气血者尚浅。故可 就近末之。以取完合。大疮伤经络之气血以掣脏腑。故必服之。从内外托。而递及伤处也。产妇宜生新逐瘀。 与金疮同义。故亦可服。 浸淫疮。从口流向四肢者可治。从四肢流来入口者不可治。 湿热之毒。发于皮肤肌肉。其浸淫沿染。如淫佚之波靡者。故曰浸淫疮。四肢于人身。有边远之象。譬之么魔 小寇。不足为社稷之害。口为饮食之所从入。其象如粮饷要路。且阳明经气。终于唇口。故从口流向四肢。 而自内外散者。为可治。从四肢流来入口。而自外内犯者。为不可治。然言四肢与口。而内外可知。言浸淫疮。 而诸病可知矣。 浸淫疮。黄连粉主之。 黄连粉方缺。或即黄连而独为粉耶。浸淫疮。为湿热流浸。而使营气缓散之症。黄连苦寒。而形性拘结。苦以 燥湿。寒以清热。而形性拘结者。尤能坚其缓散之气故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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