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人妊娠病脉证治第二十
师曰。妇人得
平脉。
阴脉小弱。其人渴。
不能食。无
寒热。名
妊娠。
桂枝汤主之。于法六十日当有此症。设有医治
逆者却一月。加吐下者则绝之。
桂枝汤方
(别见)
经言阳
搏阴别。为
有子。盖谓脉之外廓。沉柔而得阴脉之常。但中间一线
阳脉。高起而搏指。特与平部之阴
脉各别。是
阴中另具
一阳也。非有子而何哉。又言左尺滑者妊也。夫滑为
气血交聚之诊。左尺应
胞门。胞门
之中。
阳精如端居贵人。而妇人之气血。会聚而包裹之。其脉安得不以滑见耶。二说俱就左尺而言之也。又
曰。
手少阴脉动甚者
妊子也。盖谓心肾同主手足之
少阴。而司
精血相通之妙者也。夫两物相击。轻小者动。
亦受击者动。已见
动脉下。今
心主之脉。无端而动甚。岂非
下焦肾中。得
外阳以实之。而上击之所致乎。故知
妊子也。此从
寸口而言之也。然三说虽各不同。而其理则一。以
尺脉之两边。沉柔细滑而得阴体。故其中始
见弦长。而别为搏指。因之上冲寸口。而见动甚矣。此诸脉与外症之晕眩
呕逆相符也。
本经平脉。不特尺不
阳搏阴别。及不滑。并手少阴不动之类。凡不沉浮迟数者。皆在其中。此仲景于经旨之外。又言妊娠之变诊
也。阴脉、以下文小弱。及桂枝汤脉之阳浮阴弱推之。当指沉按而言。以阴脉小弱。言四脏之心肝脾肺。而不
言肾。肾中得
别阳以实之。岂有小弱之理。惟是四脏之
精气。趋固
胎元。故见小弱。正与前人三说。相为
表里。
盖惟
肾脉搏别滑实。故致四脏之阴脉小弱。则仲景丢开尺脉。而言四脏之阴脉。与经文撇开
足少阴。而言
手少阴者同义也。但凡渴而不能食者。多有寒热之外症。以
少阳中风寒。则渴而
默默不欲食。且
寒热往来
耳。今既有此而无彼。合而断之。脉平、为人
病脉不病。四脏之阴脉小弱。为
脏真趋赴
肾经以
养胎。渴、为
津液
下掣。不能食、为
生气上冲。故知为妊娠矣。桂枝汤养阳以
益阴。故主之。养阳、则实上以御下之
冲气。故能食。
养阳以益阴。则阴脉不小弱。而渴亦可止也。六十日、
胎气已成。
阴血奔赴。故于法当有前此之脉症。以胎气
已成。则向长之机势上侵。而不能食。阴血奔赴。故阴脉小弱而渴也。设或医家以微渴而误清
上焦之火。则
上虚而胎气益张。因少不能食而误
伤中土之阴。则胃干而脏真失养。胎气下张而上冲。故
不食既早。脏真
自虚而下顾。故干渴先形。
前项脉症。遂减却一月。而于三十日见矣。若逆甚而因渴以吐之。因不能食而下
之。吐则上提。而阴血不下贯。故不渴。下则下泄。而生气不上冲。故反能食。遂绝然无前此之脉症矣。然
至阴
血不下贯。生气不上冲。岂妊娠之佳兆乎哉。此处主桂枝汤。当但服药。而不啜热粥为合。盖啜粥是助桂
枝辛甘之性以祛邪。不啜粥则任
芍药酸敛之性以养脏故也。绝之之义。钱塘娄氏。谓绝止医治。本经从
无此喷饭之文。李徐氏。谓绝止吐下。仲景又无此
不传之药。且于文于理。明明言常例该迟至六十日。治
逆则早见三十天。逆甚则
母气不相顾。
子气不日增。而无此矣。盖危词也。呜呼。吾安得知音者。而与之读金
匮之文耶。
妇人宿有病。
经断未及三月。而得
漏下不止。
胎动在脐上者。为痼害。妊娠六月动者。前三
月经水利时胎也。
下血者。后断三月也。所以血不止者。其不去故也。当下其
桂枝茯苓丸主之。(音胚
凝血也)
桂枝茯苓丸方
桂枝茯苓芍药
丹皮桃仁(各
等分去皮尖熬)
上
五味。末之。炼蜜和丸。如兔屎大。每日食前服一丸。不知。加至三丸。
本条十一句。凡两段。前五句为一段。辨似胎而非胎之病。后六句为一段。言虽病而暗妊之胎。总以本方为
主治。诸注混淆。不得经旨。死血也。详瘕注。痼者固也。痼者。病之坚固宿痰也。妇人之
经血。其精悍
之源。起于
阳明胃腑。
然后由
脏腑而充贯
经络。与男
子同。但男子藏而不泻。妇人则十二经各从内络。而渐
注于
血室。血室者。胞门在其左。
子户在其右。
形气相隔。而以窈冥之细络相通者也。胞门中清
虚无物。则血
室满而气盈
血溢。从贴脊而下。却前行由
少腹。而出从溺管之下。阴庭之上一窍。以为
月水。若胞门贮有阳
精。则血室中之气血。如朝觐会同之象。而旁从窈冥之细络。趋赴胎元而辅翼滋养之。使血室虚而不满。且
吸取十二经之精汁以为供奉。故经断也。然妇人
前阴。列有三窍。
假令道路不明。则是动是漏。总不能辨。且
后文
腹痛。
小便不利等症。亦安能了然耶。故不惜饶舌。琐屑言之。
膀胱、浮居少腹。(膀胱居肠之中。何谓浮
居少腹。盖对阴庭及血道而言也)。其窍原高。阴庭即
交接处。上通胞门子户。其位次之。血室路经贴脊。其
位最下。但其道自
腰俞之下。却从
络脉而前行少腹。又缠中道而出向阴庭之上壁。故曰溺管之下。阴庭之
上者此也。是胎动之血。已于血室中通过
胞胎。而为撒手失护之血。其道从胎中。直由阴庭正道而下。下多。
则
胎落而不可安也。
胎漏之血。因
血络为痼所阻。未及到胎。而为血室
失守之血。其道由贴脊之腰俞。历
少腹而下者。较之胎动
落胎。为可少耽时日。而安之十得其七也。
诊法以腰俞痛。少腹沉满者为漏。无此
而但腹痛。及垂垂
气陷者。为动。又血多而骤者。为动。血少而谩者。为漏也。盖谓妇人宿有病。如平时少
腹坚硬。按之有形。或临经腰
腹胀痛。不可宁耐等症即是。夫经断似为有子。若未及三月。而漏下不止。便非
有胎欲堕之候。再验其如胎动之状。而在脐上。便不得认为胎动。而投以
安胎等剂矣。盖未及三月。其胎尚
在少腹。安得动在脐上。其为
滞气鼓无疑。故知从前经断。为痼之旧血不去、而害其新血渐生。现今漏
下。为痼之死血阻塞。而害其生血归元之所致也。若前症后、漏止经断。又过三月。是六月矣。至六月而复
动下血者。是前三
月漏下时。
经水少利而受胎。故此三月中。仍然经断。而今复下血者。又后断三月中。不抱
胎之血耳。其所以不抱胎而血不止者。以其痼不去。而阻塞
荫胎之路故也。则主化之
桂苓丸。去
而血得抱胎之路。复何漏下不止之病乎。夫痼俱起于气寒而经尾不运。故用
生阳补气之桂枝以温之。
又痼俱成于
气滞。而
瘀血不散。故用升阳
通气之丹皮以动之。然后以入血之芍药。引至所。而以破瘀
之桃仁。逐之使下也。本经言血不行则为水。故又用渗泄之茯苓。仍从前阴而去耳。一丸至三丸。而不宜多
服者。盖取其渐磨。而不欲急攻以动胎血之义。
妇人怀妊六七月。脉弦。
发热。其胎愈胀。腹痛
恶寒者。少腹如扇。所以然者。子藏开故也。当以
附子汤温其藏。
(方
缺)妇人怀妊。除少阴
君主之官。其
经气血。不堪供应胞胎。
手太阳与
心经为表里。随心为主。故俱不养胎
外。其余
经脉。逐月抡滋。故一月
始胚。
足厥阴肝脉养之。二月
始膏。
足少阳胆脉养之。三月始胞。
手厥阴心包
脉养之。四月
形体成。
手少阳三焦脉养之。五月能动。
足太阴脾脉养之。六月筋骨立。
足阳明胃脉养之。七月
毛发生。
手太阴肺脉养之。八月脏腑具。
手阳明大肠脉养之。九月
谷气入胃。足少阴肾脉养之。十月诸神备。
足太阳膀胱脉养之。即产矣。妊娠六七月。是胃与肺养胎之候。胃为
悍气之源。肺司诸气之总。二者化醇。则
阳气之柔者养筋。而脉不瘦削弦急。
阳虚故脉弦也。又
里寒、则逼微阳于外。故发热。里阳充满而包裹胎气。
则胎气受持而相安于不觉。阳虚而失包裹之用。故其胞纵放。而殊觉愈胀也。腹痛者。里寒之应。
表虚、故恶
寒也。少腹如扇、言少腹中如以冷风扇入之状。正阳气失守。而不能温胎之应也。子藏开者。非子藏开解之
谓。盖阳主护卫周密之用。阳虚而不护不密。故曰开也。
附子辛咸
温热。辛以散寒。咸以
润下。温热以补助阳
气。故可为下焦子藏之温药也。原方虽缺。以鄙意拟之。或以附子为君。而加
肉桂、芍药。及
当归、茯苓之类耶。
盖肉桂为皮。其性内裹。能伏
表热以温里。芍药酸敛。其性内行下走。能引桂附直至子藏。且气因于血。
气虚
者。血必虚。故加
温经补血之当归。又
内寒者。多聚水。故加茯苓以渗泄耳。并附于此。以正
高明。或曰。六月
胃脉养胎。七月肺脉养胎。二经所喜。辛甘温畅。似于
干姜、
甘草无忤乎。
师曰。妇人有
漏下者。有
半产后。因续下血都不绝者。
有妊娠下血者。假令妊娠
腹中痛。为
胞阻。
胶艾汤主之。
胶艾汤方
阿胶(二两)
艾叶(三两)当归(三两)芎(二两)芍药(四两)
干地黄(三两)甘草(二两)
上七味。以水五升。
清酒三升合煮。取二升。去滓内胶。令消尽。
温服一升。日三服不瘥。更作服。
此辨胞阻之症治也。言妇人血症。种种不同。即妊娠下血。尚有各别。必下血而腹痛。然后谓之胞阻。勿误认
误治也。漏下是临经不畅。经后陆续
见红。如渗漏之状。故曰漏下。即二条所谓痼害。而漏下不止是也。此
就未妊者而言。故曰妇人。半产
后下血不绝。妇人杂症十一条曰。
寸口脉弦而大。弦则为减。大则为芤。减则
为寒。芤则为虚。
虚寒相抟。妇人则半产漏下。是半产之故。由于上焦气减。不能提挚。下焦
血虚。不能固守之
所致。则产后之下血不绝。益可知矣。妊娠下血不止胞阻。其胎动胎漏。虽已详二条注。但胎动之故。除心肺
间之
天气上空。不能下提。以致自陷自脱。如瓜果无力而
萎黄落蒂之外。余皆登高临深。弯腰扭体。以
内伤
其胎。如瓜果之突遭冰雹。风摇而落者。故其血由子藏而下。而其症重也。若胎漏之故。其因不外三者。气虚
失提。亦漏中之一。痼、二也。胞阻、三也。夫气虚失提。犹为易辨。独病胞阻。分别甚微。不可不察也。病为
气血尚能养胎。特胎络为死血所逆。失其入胎之路而下。故桂苓丸。惟去而不补血者此也。胞阻为胎络
并无郁瘀。特其血室
中气血两虚。而自阻其养胎之妙。故名胞阻。血虚失养。故腹痛。气虚失守。故下血。此本
汤大补其血。而并温其气。且绝
不用破之药者。又可证也。汤意合胶归芎地而全用者。以阿胶之皮性。善
外走。芎之撺性、善上走。所以滋
十二经脉之血。而内注血室也。以当归之直根者。深入
厥阴。以
地黄之黑
色者。下入少阴。所以滋肝
肾阴藏之血。而浮注血室也。然后重用行阴之芍药。以统御之。则由血室而渐可
灌溉胞胎矣。艾味辛苦。而气性温浮。盖辛能利入胞之络。苦能坚
下脱之血。气温性浮。得甘浮之甘草。以为
副。则又能养气而上提其血矣。酒性温润浮行。温则为艾叶、甘草之使。润则为胶、归、芎、地、之臣。浮以固脱。行
以走滞。且醇酒味浓生热。清酒薄则生气。将并气虚失提之漏血者。亦可主治也。
妇人怀妊。腹中痛。
当归芍药散主之。(音鸠又音朽)
当归芍药散方
当归(三两)芍药(一斤)芎(半斤一作三两)
白术(四两)茯苓(四两)
泽泻
(半斤)
上六味。杵为末。取
方寸匕。酒和日三服。
此胞胎吸血以
自养。血不足而因燥
留饮。且以
水气应胞胎之候也。血不足则腹中之络脉
急痛。因燥留饮。
而且以水气应胞胎。则胎中之络脉格痛。以下内联走。而善于养营之芍药为君。而以辛
温补血之归、芎两
佐之。则血足。而已有替去其水之地。然后以
滋阴而善于利水之泽泻。为臣。而以
培土燥湿之苓、术两副之。
则腹中与
胞中之水气俱去矣。其痛宁有不愈者哉。
妊娠呕吐不止。
干姜人参半夏丸主之。
干姜人参半夏丸方
干姜(一两)
人参(一两)
半夏(二两)
上三味。末之。以
生姜汁糊为丸。如梧子大。饮服十二丸。日三服。
妊娠呕吐。其因有二。分
母体之气血以养胎。于是母气自虚。虚则生寒。而饮食之机不下运。因而上出者一
也。又胞胎在下。其生气潜滋暗长。有日增之势。而上鼓上冲者。二也。妊娠呕吐不止。是二者兼而有之。故重
用降逆之半夏。以
止呕吐之外。又佐干姜、人参以温补中气而安胃。则一举而两得矣。盖胎中之生气。于五
行为木。于
四时为春。于方位为东。方中干姜、半夏及姜糊为丸。俱辛辣之味。夫辛辣者。秋金之象。此所以能
摄生气。而使之下缉之义也。胞胎三十日。如正月。六十日如二月。九十日如三月。其
发生上鼓之气。犹之三
春之
地气上冲
太虚之象。故
呕吐晕眩诸症。必见于六七十日者。此风筝之起于二三月之义也。若至四月。
地气平满。风筝不起。故妊娠于百日之外。子气平满。而呕吐、晕眩俱愈。我故曰。生气如日增之势。而上鼓上
冲者此也。
妊娠
小便难。饮食如故。归母
苦参丸主之。
归母苦参丸方
当归
贝母苦参(各四两)
上三味。末之。炼
蜜丸如小豆大。饮服三丸。加至十丸。
妊娠小便难。其因有三。血短于养胎。而诸腑以及经脉。各借滋于水饮。而渗泄之
气化自缓和。一也。胞胎具
一团阳气。热逼
小肠膀胱之界。
使气壅所出之窍者。二也。又胞胎之生气。浮纵而鼓塞于少腹。以挨挤膀胱。
俾膀胱逼窄而尝扁。不能容十分之二三。故水饮少入。即急满而欲尿。既短而数。且挤其溺管狭小。而出又
艰难者。三也。今妊娠小便难。又不渴悸而饮如故。不呕满而食如故。是
小便之难。不当责上中二焦。而为胎
热胎胀无疑。故用贝母、苦参之苦寒者。殆寒以清火。苦以
束胎也。然后合补血之当归以润血。而借滋之水
饮。将得路而下渗矣。盖贝母体轻色白。能
开郁滞之气。苦参味苦性沉。能坚散漫之气。故疡家为散
火消肿
之专药。夫母气之郁滞疏通。子气之散漫摄伏。又
血液自裕。而替下借滋之水。则小便复何留连阻滞。而尚
有艰涩之苦乎。真
神明之制也。尝读仲景妊娠诸条。并细按其病脉症治。而知妇人
怀身十月。俱恩中生
害。而
前后方药。却又害中生恩者也。盖母身之气血自虚。则以不能荫胎。而
胎弱者。将为
子病。幸而子胞之
气血自壮。则又以善能养胎。而胎盛者。复为母灾。甚至子胎病虚。更加伤母。母灾太甚。又复
伤胎。非恩中之
害而何。至其
治法。于干姜、人参、
半夏丸。则纯用西金辛辣之气。以克制其生机之上冲。于当归、贝母、苦参丸。
又纯用苦寒收束之味。以坚拢其形质之放荡。盖
权衡于母子之间。而以益母损子者为
正治。则正保母以
养子之意。故曰。害中之恩者此也。
妊娠有水气。
身重。小便不利。洒淅恶寒。起即
头眩。
葵子茯苓散主之。
葵子茯苓散方
葵子(一斤)茯苓(三两)
上二味。杵为散。饮服方寸匕。日三服。小便利则愈。
妊娠有水气。见上条小便难注。水性下沉。而滞其
经络之气。故身重。然必以小便不利为确诊者。因水气不
行而旁溢。且身重。尚有
脾阳不运之别症故也。洒淅恶寒。言恶寒之状。如以冷水洒身上。而有淅栗之象。盖
因水气在经络。而
卫阳阻抑失守也。妊娠胎气下实。原多眩症。况小便不利。而复
积水气以上冲乎。故头眩
也。是则利其小便。使水气去。而诸症俱愈矣。葵子甘寒
滑利。盖甘以走气。寒以清热。滑以行津。利以
通窍。合
茯苓、以渗泄之。则小盒饭渐利矣。
妇人妊娠宜常服。
当归散主之。
当归散方
当归芍药芎
黄芩(各一斤)白术(半斤)
上五味。杵为散。酒饮服方寸匕。日再服。妊娠常服即易产。胎无疾苦。产后百日悉主之。
妇人妊娠。就未怀身。及怀身者。而两言之也。妇人妊娠之血。总贵充足而营运。故以补血行血之归、芎、为主。
而以行阴之芍药。引入
肝脏。则血无枯槁及留滞之患矣。但血盛则气亦盛。而多生热。热则恐其耗血。故以
黄芩、清之。又血足则阴亦足。而或聚湿。湿则恐其滞血。故以白术燥之。此在妇人。则
行经畅快。而无瘕漏
下诸虞。在妊娠。则荫子裕如。而无
半产腹痛等弊。故俱可以为常服之
主药也。至于妊娠、产前、产后。更以血
为
根本。尤所宜服。故悉主之。酒饮和服。见前当归芍药散注。
妊娠养胎。
白术散主之。
白术散方
白术芎蜀椒(三分去汗)
牡蛎(失分两)
上四味。杵为散。酒服一钱匕、日三服。夜一服。但苦痛加芍药。
心下毒痛。倍加
川芎。一
心烦吐痛。不能饮食。
加
细辛一两。半夏大者二十枚。服之后。更以醋
浆水服之。若呕以醋浆水服之。复不解者。
小麦汁服之。已后
渴者。
大麦汁服之。病虽愈。服之不置。(不置即常服)
白术去
湿气。芎补血气。蜀椒束胎气。牡蛎安
逆气。妊娠不足者之病。不过此四者。故可为常服之主药。苦
痛者。以
胎痛为苦之谓。胎痛。由于血短而气张。芍药敛气养血。故加之。心下毒痛。因
膻中之
阴阳。以养胎而
自虚。
阴虚则拘痛。阳虚则窒痛。芎为血中之气药。其性高而上浮。能两补心下之阴阳。故加之。心液短而
龙雷之
虚火乘之。故烦。
膈气虚寒。失照临化被之妙。故吐痛而不能饮食。细辛辛温。盖温以祛寒。辛以伏火
也。又半夏辛燥而降逆。能助细辛以伏电光之火。故并加之。服后、服醋浆水者。以酸敛降
虚热。恐乍温之而
不受。反助其上冲之虚热而作呕也。若服此而呕不解。是
心气虚。而不能下御冲气之所致。与其下敛之而
不服。毋宁填上而为自备之计乎。小麦为心之谷。煮汁服之。则补上以御下。故其呕自已也。已而作渴者。阳
气初复。而津液不足以副之。正心烦之余症也。大麦汁能润肺而
生津液。故继小麦而为服耳。病指苦痛及
心烦吐呕等而言。诸病虽愈。药犹勿置。防其复也。但服药用酒。是其定引。其醋浆
大小麦汁。俱是服药后另
服者。玩本文服药后。更以醋浆水云云。则可见矣。醋浆非苦酒。即
米饮所作之酸水也。与下文大小麦汁
同用
五谷。以各治其脏之义。妊娠阳气各有
盛衰。故胞胎因之而各分寒热。
阳气盛而
胎热者。譬之三月
春晴。天气下育地中。尝
天虚而地实。于是为生机过锐以凌太虚。(此指妊娠之
热晕热呕而言)为燠热。
(此指因胎而发表热)为雨露不敷而干旱。(此言血不足以养胎而作心烦热渴之
恶阻)为
水泉下
涸等害。(指
小水因热而不利者)此有故而病。则宜甘凉苦寒。如七条之归母苦参丸。八条之葵子茯苓
散。五条之当归芍药散等剂。即或无病。亦宜常服九条之当归散。其覆之以春云。润之以凉雨。节天地姑恤
之过爱。所以留长养万物之序也。阳气衰而
胎寒者。譬之三春
阴冷。
阳光薄于下交。则地中之阴翳。冒春而
上占阳位。于是为生气不抱根株。(指漏下)为冰判欲。冻(指子藏如扇)为崩芽重萎。(指半产)为岚雾
上塞清虚。(指吐痛不欲食)此有故而病。则宜甘温辛温。如二条之桂苓丸。三条之附子汤。四条之胶艾
汤。六条之干姜人参半夏丸等剂。即或无病。亦宜服本条之白术散勿置。其被之以阳和。滋之以热雨。转天
地离火之明夷。只在此呵嘘
胎息之微也。然妇人妊娠。得坤地之化。尝阴多而阳少。故本篇诸条。用温者。十
居其七。而用清者。十居其三。如来言浩劫不杀生。其仲景之谓乎。
妇人伤胎。怀身
腹满。不得小便。从腰以
下重。如有水气状。怀身七月。
太阴当养不养。此
心气实。当刺泻
劳宫及
关
元。小便微利。则愈。
伤胎。妇人受伤于胎也。即下文腹满等之义。
肺气自缩。不能展舒。而下逼胎气。则胎气上肆。故腹满。又肺气
自缩。而不管呵嘘传送。故不得小便。且肺气自缩。而失上提下挚之用。故腰以下重也。然三者。大似
水病。以
不得小便。似有水之根。而腹满
腰重。似有水之症。故曰如有水状。而实非水者。盖怀身至七月。胎
中外长皮
毛。内鼓呼吸之候。正母以太阴
肺经之气血。与胞中之肺脏感通相养者也。今其所以失下逼传送。及提挈
之用。而不养胎者。以
心火气实。上克
肺金。俾肺金清肃之气。畏缩而不布之道也。夫心为脏。脏不可泻。手厥
阴心包
为之腑。掌
心劳宫。是其经之
井穴。刺以泻之。则泻经以及腑。泻腑以及脏。而
心气上平矣。又心之经
脉。与小肠为表里。
任脉部中。脐下、
同身寸之三寸。为
关元穴。为小肠之募也。关元与
水分逼近。而司
分理水
道者。刺以泻之。则小便微利。此又泻表以及里。而心气平于下矣。心火克金之气平。令肺气下展。故以上三
症
自愈。以其原非有水。
注意在泻火。而不在泻水。故但曰小便微利耳。此亦阳气盛而胎热者之治例也。
关元穴。千金言妇人刺之。主
无子。又云妊娠刺之。则落胎。此就阳虚者而言也。盖关元又与
气海逼近。阳气
虚。而又刺泻之。则关元气海益寒。而成地寒不谷。花寒不果之祸。其无子落胎。宜矣。若阳实而刺泻之。则适
得其平。而复何患哉。此医贵智能圆通之士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