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上] 五色分应五脏
既知
五官分
五脏。当知
五色分五脏。盖人者。天地之心也。
五行之端也。食味别声。被色而生者也。故经云。
以
五色命脏。青为肝。赤为心。黄为脾。白为肺。黑为肾。
肝合筋。
心合脉。
脾合肉。肺合皮。
肾合骨。故青病在筋。
赤病在脉。
黄病在肉。白病在皮。黑病在骨。盖以色应脏。以脏合形也。然或察部以言脏。或察色以言脏。亦
犹
诊脉之法。或以
气口寸关尺分五脏。或以弦钩代毛石分五脏。夫弦钩代毛石者。五脏之气。见于
血脉
也。青赤黄白黑者。五脏之气。见于
气色也。五脏之气。见于气色。因以气色分五脏。五脏之气。见于
明堂。因
以明堂分五脏。此活法也。亦定法也。至若以气色分
脏腑。则浮泽为外。病当属腑。
沉浊为内。病当属脏。若
更合气色部位分脏腑。则色见于脏部者。其色深浓。当为
脏气有余之病。其色浅淡。当为脏气不足之病。
见于腑部者。其色深浓。当为腑气有余之病。其色浅淡。当为腑
气不足之病。故以
阴阳言。则脏阴也。腑阳
也。色见诸阴者。脏病也。见诸阳者。腑病也。察其何部何色。而断其何脏何腑也。举凡皮肉血脉筋骨。亦以
气色部位分之。矧气色有阴阳。部位有阴阳。脏腑病症。又各有阴阳。参而伍之。错而综之。可以象求。难以
数推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