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灯续焰》
书名:医灯续焰朝代:清作者:潘楫时间:公元1644-1911年

[卷十五 胎产脉证第七十七] 胎产杂述

    《脉经》曰∶妇人怀躯七月而不可知,时时衄血转筋者,此为躯也。《脉经》 曰∶妊娠初时,寸微小,呼吸五至。三月而尺数也。脉滑疾,重以手按之散者,胎 已三月也。脉重手按之不散,但疾不滑者,五月也。尺脉左偏大为男,右偏大为女。 左右俱大,产二子。大者,如实状。妇人妊娠四月,欲知男女法,左疾为男,右 疾为女。俱疾为生二子。《胎经》曰∶若胎病不动,欲知生死,令人摸之。如覆 杯者则男,如肘颈参差起者女也。观此说,则前如箕如釜之义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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