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附余) 医范] 吴鹤皋脉案式
脉案者,窃公案之义。医者察得病情,立定
方法,使病邪不能逃吾之
方论。药
至而邪伏,譬之老吏听讼,援律定刑,使奸人无所逃也。
一书某年、某月、某地、某人。二书其人年之高下,形之肥瘦长短,色之黑白
枯润,声之
清浊长短。三书其人之苦乐病由,始于何日。四书初时病证,服某药,
次服某药,再服某药。某药少效,某药不效。五书时下昼夜孰甚,
寒热孰多,喜恶
何物,脉之
三部九候如何。六
引经旨以定病名。某证为标,某证为本。某证为急,
当先治。某证为缓,当后治。某脏当补,某脏当泻。七书当用某方,加减某药。某
药补某脏,某药泻某脏。
君臣佐使之理,吐下汗和之意,一一详尽。
书年之
干支,月之
春秋者,占
运气也。书某地者,占方宜也。书年形声色者,
用之以合脉也。书苦乐者,占
七情也。书始于何日者,占久近也。历问某病证
药物
而书其验否者,以之斟酌己见也。书昼夜寒热者,辨
气血也。书喜恶何物者,察阴
阳脏腑也。书脉状者,以之合年形声色病证也。书经旨者,如法家引律,使确乎不
可逃也。书病名者,用药如用兵,师出贵有名也。书
标本者,识
轻重也。书方药君
臣之理者,欲病患达而尝也。凡看王公大人,贵宦儒门之病,必书此一案,便无一
毫苟且,
自然奏功。即不愈,亦免误投药剂之疑也。
陶弘景曰∶晋时有一才人,欲刻正周易及诸药方,先与祖讷共论。祖云∶辩释
经典,纵有异同?不足以
伤风教。至于汤药,小小不达,便至于寿夭所由,则后人
受弊不少,何可轻以裁断。祖之此言,可为仁识,足为龟镜矣。
《曲礼》曰∶医不三世,不服其药。宋景濂云∶古之
医师,
必通于三世之书。所
谓三世者,一曰
黄帝针灸,二曰
神农本草,三曰
素问脉经。《脉经》所以察证,本
草所以辨药,针灸所以祛疾。非是三者,不足以言医。
传经者,既明载其说,复斥
其非,而以父子相承三世为言,何其惑与?夫医之为道,必志虑渊微,机颖明发,
然后可与于斯,虽父不能必其子也。
施笠泽曰∶愚按古今之称神医者,莫若
扁鹊、
仓公。而扁鹊之术,则受之长桑
君。仓公之术,则传之公乘、
阳庆,初未闻以世传也。至如
李东垣、
朱丹溪、滑伯
仁辈,皆豪杰自振者。是知医在读三世书,而不在于祖父之三世也。